来信内容: 关于申请解决残疾无房户家庭住房保障的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裴畅,生于1973年12月,祖籍长沙县江背镇,九六年从农村出来到长沙打工,一直无固定工作,2000结婚后户口从农村迁到长沙,一直是居住在长沙天心区,生有一子,婚后不和08年离异。 后来因各种客观因素认识我丈夫后,为了小家舍弃了长沙的工作,因丈夫的父母考虑到我户口是长沙,要是不迁往益阳,担心婚姻会受影响,所以在2008年将户口从长沙迁往益阳。婚后一直没有工作,生活特别艰辛,家里负担也重。我曾在多年前患过口腔癌,一直没钱复诊,我丈夫很担心我以后会旧病复发,对我家庭又会是沉重打击。 我丈夫叫张亮,是一位肢体残疾人,生于81年11月,益阳市南县人,他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在三岁时不幸得了小儿麻痹症,右下肢无力气,肌肉萎缩,肢体叁级残疾,拄单拐行走。曾多方求医,动过几次手术,但始终未治愈,他的童年是在不断治病的过程中和别人异样的眼光中度过。 因原居住地益阳南县那边是偏辟的小镇,交通不方便,电子商务也不发达,而且我婚前曾有一子在长沙,挂念至极,想到长沙发展,创业发展的空间更大,也可以照顾到孩子。鉴于长远的考虑, 2010年举家迁往长沙,在2011年把户口迁入雨花区,现在儿子二岁多了,生活很辛苦,现在还是租着房子在长沙创业奋斗中,想要有一个自己的房子是何其艰难,更希望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能作出一番好成绩,拥有自己的一片天。 现在长沙房价也高,租房也是费用不少,很希望通过政府的住房保障给予我家庭一片光明,一丝温暖,让一个重症病人和残疾人组合的家庭,得到政府和党的关注和关爱,使其能有一个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给我们家庭减轻一些困难。我们是依靠电脑在网上开店来维持生计,也就是所谓的开网店,所以在审核要求中的低收入这一条件中,请对我们适当放宽政策,电脑是我们必要的设备也是生存之本。 列举以下说明: 1、在我市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且无事实拥有房屋; 2、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4、申请人为重症病人(口腔癌病人)、配偶为叁级肢体残疾人,儿子二岁多,家庭经济困难。 现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但其中关键性的首要条件“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而我祖籍是长沙县江背的,我之前和前夫也是生活在长沙天心区的理工大学,是正宗的长沙人,但在离异后因婚姻问题迁往益阳居住生活了二年。本人长期以来身患口腔癌病,也是高危病人,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一家人过日子也紧巴巴的。 现在我和丈夫(三级肢体残疾、大学毕业生)2008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长沙四处奔波,租房居住,我和丈夫、二岁多的儿子在长沙生活了二年多,属无房困难户。因长期是租房居住和创业,时常要搬家,对于我和家庭而言很是困难,而且搬家也是费用开支大,为长远考虑,欲找亲朋戚友借钱购买第一套房子,现找到一个适合的小区房子,房源紧张,而且此房子交通方便,可首付款还差不少,想通过申请货币补贴来减轻家庭压力,也给儿子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的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对于“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等条件给予政策的放宽,有了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我和丈夫会一定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请给予残疾家庭关心、关怀,望给予批准为盼! 让我这个残疾家庭感到社会的温暖,内心特别的感动和感激。 祝领导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
回复: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 看了您的信件,为你们一家人在逆境中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所感动,相信在你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感染下,你们的孩子一定会成长为一个乐观、开朗、坚强、优秀的人。 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1】49号,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必须是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很抱歉您暂时不符合申请条件。 衷心祝您幸福平安。 |
回复单位:住房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2-08-30 10: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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