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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让曙光北路堵得水泄不通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6-07-03 点击:

▲一名白衣男子在曙光北路上狂奔

▲两名黑衣男子紧跟其后

▲白衣男子被两名黑衣男子追赶

7月2日下午,在芙蓉区曙光北路上,一名男子疯狂奔跑,并向周边路过的车辆人员求助,而在男子身后还有人员追赶。顿时,曙光北路被堵的水泄不通……

监控视频显示,昨天(2日)下午6点,这名男子试图向过往的车辆求助,但不知情的车主不敢贸然开窗,而是加油离开了现场。受害人则摔在了地上,这个时候,嫌疑人追上了受害人。

出租车停在了现场,但出租车司机也是一头雾水,下车查看情况发现不对劲后,他无奈将车停在了马路中央。因正直上下班的高峰期,很快,曙光北路由南往北的方向出现了拥堵。

交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了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随后,民警将涉案人员全部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双方因房产纠纷产生了分歧,受害人付先生被非法拘禁了70多个小时。昨天下午,在吃饭的空档,付先生跑了出来,这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与此同时,警方也意外的发现,受害人付先生还是另外一起刑事案件的嫌疑人。目前,警方对两起案件同时展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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