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资分开政企分开部署会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会于5日召开,会议透露,长沙市今年将把152家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为4家功能类、2家公共服务类、2家竞争类和若干过渡保留发展企业,目前市属国企已整合至36家。
长沙市政府近日出台《长沙市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改革。
目前,交通集团、国资集团、国投集团、湘江集团、地产集团已完成组建,城投集团、轨道集团、先导控股、高新控股正在实施优化重组,产权联交所、建工集团、文旅集团已启动重组,长沙“4+2+2+X”国企重组平台构架已初步成型,市属国企数量已整合至36家左右,年内争取整合至17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向功能性、公益性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重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中。
会议对刚刚完成一级重组的湘江集团、地产集团、国资集团、国投集团授牌成立。湖南湘江新区(财政局)、长沙高新区、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委托监管协议。
政企不分与计划经济相伴而生,在特定历史时期为经济建设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和私权利拥有者的“双重角色”,其所隐含的制度性缺陷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羁绊。因此,想要打破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僵局,让改革能够行之有效,关键在于政企分开。市国资委负责人介绍,所谓政企分开,即政府的经济、行政、社会管理职能要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分开,政府要从经营参与者的角色转变为监管者。经初步调查,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创办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依然不少。“企业经营运行和监管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容易导致资产分散、经营效益低下;而监管缺失,家底不清则容易导致内控不严,滋生腐败等问题。”该负责人说。
为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资金需求,以国资集团为平台长沙设立50了亿元规模的国资国企改革基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在5日的会议上指出,市委、市政府已经建立市政资分开政企分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领导对口联系分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
第一,要全体脱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下属企业的脱钩,责任主体包括市直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直和部门所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脱钩完成的标志是下属企业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工商变更登记为市国资委。
第二,要一企一策。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确定各企业的具体移交方案。主业突出、经营正常的企业直接移交;资不抵债、停产企业依法退出;特殊领域特殊职能企业委托监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为生产经营类的,实施转企改制后脱钩移交。移交完成的标志是企业组织关系转移。
第三,要限期办结。从现在开始,一个月内完成企业清查,两个月内完成变更登记。再用两个月时间,制定、研究、审议脱钩企业移交方案,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改革。
一是分层管理。明确了市政府宏观管理,国资委具体监管,投资运营公司授权履职,企业自主经营四个层次。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市政府主要履行规划战略定位、界定功能使命、调配资源要素、决策重大事项等职责;市国资委主要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履行股东职责;国有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对下一个层级的监管,市委、市政府对市国资委进行管理考核,管理企业党组织和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市国资委建立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管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管好所出资企业实现功能目标任务;相关政府部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
直接移交:对直接移交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因企制宜,确定每户企业的具体移交方案。对一般经济领域主业突出、规模较大、经营正常的企业,从原主管部门脱钩,整体移交市国资委管理。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也直接移交市国资委管理。市国资委采取划为一级监管企业、与现有监管企业重组整合、划归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式接收移交的企业。
依法退出:对部分资不抵债、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在妥善安置职工、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资产后,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退出市场。对部分主业不突出、经营不正常、规模过小、成长空间较小、且属于完全竞争领域的企业,可以实行整体转让直接脱钩。对依法退出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依法退出工作。
委托监管:对部分特殊领域的承担特殊职能企业,先移交再委托原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管。需进行委托监管的企业,经分管市领导协调、报市政府决策后,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管。
星辰在线长沙网综合 来源:长沙晚报、长沙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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