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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候选人公示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5-11-20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盘点2011年至2015年法治长沙建设所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宣传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市委法治长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了“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按照《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全市各级各部门层层推荐申报、公民个人自荐并经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中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确定了20名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中共长沙市委法治长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01.马贤兴

  男,53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是全国政法系统“心态建设”首倡者,致力于政法干警心态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精通业务审判,制度化要求院领导办案,并带头办案;开展诉讼打假专项活动助推诚信文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陪审制度与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主编出版了《虚假诉讼防治的理论与实践》。个人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该院于2013年、2014年分别荣获“全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02.马晓云

  女,45岁,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十多年来,她怀着对公安法制事业的无限热爱,辛勤耕耘在公安法制工作岗位上,勇挑立法重担,开辟长沙立法听证先河,推动出台了《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长沙市公安机关行政许可规范》,精细编制公安机关权力、责任清单,明晰长沙公安各部门职权职责,开展执法公开活动,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助推法治公安砥砺前行。

  03.吕景俊

  男,40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该同志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和文明规范办案并重的法治理念,审查思路清晰独特,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证据审查标准,精准把握案件性质;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彰显执法公平正义。8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369件,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先后荣获湖南省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等称号。

  04.伍贤华

  男,42岁,长沙市委党校法律教研部主任,法学副教授,长沙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该同志热爱党的干部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事业,15年来一直兢兢业业耕耘在长沙市法治培训与普法宣教的大地上,“六五”普法期间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法治讲座300多场次,其主讲的《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荣获省委党校第五届教学比赛一等奖,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高公民法治理念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推动长沙市干部法治培训及法治宣教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05.刘小鸥

  女,47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从事法制工作11年来,她着力从行政决策、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三个维度入手,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开福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并在全市率先出台《开福区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率先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开福区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她的组织和推动下,近几年来,开福区政府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位居第一,多次在省市依法行政等工作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06.刘岳

  男,41岁,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他一直非常关注民声,在政府和百姓之间建立了一条纽带,与其他政协委员共同发起成立了全国首个专门维护劳动者群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长沙市和谐劳动关系公益服务中心,开通维权专线、接待来访咨询、实现网上服务,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组建了律师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免费办理了40多起援助案件,解决了一大批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

  07.刘伟

  男,42岁,长沙市城管支队机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该同志始终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了新形势下驾驭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能力。工作中,他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贴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业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面对艰巨棘手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他模范带头,依法拆迁;遇见问题,他沉着冷静,巧妙化解执法危机。因其出色表现,其所在中队多次被评为优秀中队、先进集体等,其个人亦多次荣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08.吴建清

  男,51岁,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洞井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二十年,他牢固树立“每调处一个案件,就是一次法治教育”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至今经他调处的案件没有一起因调解不成功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调解成功率达99%。社区矫正工作中他总结提出了“分类别管理、分阶段教育、分重点帮教”的“三分”矫正教育模式,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有机结合,助推洞井司法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司法所”等多项荣誉。

  09.张国庆

  女,61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天剑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该同志25年来一直扎根在社区,筹款建立“天剑魔戒大院”,因资金不足,还将自己住房用作抵押贷款。戒毒大院建成后,全国各地想要戒毒的“瘾君子”慕名而来,至今已有600多名自愿戒毒人员从这里走出去,使昔日的“毒窝子”变成了现在的安全文明社区。2006年,联合国禁毒署官员慕名前来社区考察,高兴地称赞她为“中国民间禁毒第一人”。她还被光荣推选为十七大、十八大党代表。

  10.张学武

  男,41岁,湖南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作为本土创业守法优秀企业家,张学武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的发展理念,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门,所有管理制度必须经过法务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施行,公司凡涉及对外投资、生产经营决策、重要合同的谈判签约等必须经过法务审核,并大力加强全员法律法规培训,着力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盐津铺子”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个人被第九届、第十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评为“全国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

  11.陈宏义

  男,40岁,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党支部书记。他在全国首创“法帮123平台”,为社区百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2890人次。作为长沙市信访局法律顾问,他组建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律师服务团,指导并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件。先后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民商事诉讼案件500余件,刑事案件近百起。因其专业表现,荣获湖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等称号。

  12.范凯

  男,36岁,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副总监。从业15年,该同志始终秉承“方正天下法度、圆融世间情理”的办台宗旨,先后主创和参与主创了《方圆之间》、《政法报道》、《星城警视》等大量法治栏目,通过以案说法、专家讲法、律师辩法、现场学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是法治长沙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其多个栏目荣获“中国新闻名专栏”、“中国百家名栏目”,个人多次荣获“全国广播电视新闻奖”、“湖南省广播电视新闻奖”。

  13.周伟

  男,53岁,长沙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委主任。他一直坚守在长沙地方立法的第一线,一干就是13年,成为省内乃至全国知名的立法专家。这13年里,在他的带领和主导下,长沙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实现了由“立”到“立改废”并举,注重“量”到质与效益并论,注重结果到过程与结果统一、注重“管”到管理与服务并求,注重经济立法到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五个转变”。13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6部,修改27部、废止19部,《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6部法规成为全国首创。

  14.胡冬华

  男,44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9年以来,他主审案件400余件,参审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办理每一起案件都以证据定案、对法律虔诚,不为人情困、不被金钱迷、不受舆论扰;还经常自己办案、示范开庭、以案说法,破解司法疑难问题;讲究司法艺术,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成功调处了2010年中美烟花贸易纠纷案,该案被誉为“跨越太平洋的调解”。个人被授予“首届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首届全国涉外审判业务专家候选人”。

  15.钟建林

  男,40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办案,全心维护司法公正。同时,他大力传播法律知识,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及各类民间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出版了个人专著《理性与激情——一个基层法官的工作、生活纪实》,系长沙地区基层法院法官出书第一人。曾荣获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长沙市第一季度“长沙·我身边的雷锋”等称号。

  16.段文涛

  男,48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科长。他被誉为税收法治领域的“税痴”,从事稽查工作18年来,他坚持依法稽查、规范执法利剑,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近4年来共审结781起稽查案件,涉案税款逾50亿元,所办案件无一差错。作为《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中心的特约撰稿人,中国税网及微信公众号《每日税讯》特为他开设专栏《老段说案》,以案说法,弘扬税收法治精神。曾应邀为商务部组织的外国税务官员援助培训班讲授《中国税务稽查(实务)》,展现了中国税官风采,将中国依法治税的声音传出国门,传向世界。

  17.祝珍明

  男,45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沙市政协常务委员。从事检察工作十多年来,他始终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理念,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在疑难复杂和重大社会影响案件面前,他总是挺身而出,敢于啃硬骨头。曾顶住舆论压力,自己指挥依法查办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案。2015年9月,因办理葛兰素史克案件成绩显著,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呈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拟荣记个人一等功。出版了《依法治省研究》,撰写的《论法律权威》等论文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理论成果一等奖。

  18.覃芳

  女,41岁,长沙县果园镇镇长。她学法律出身,时刻把法律的意识、法治的思维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担任长沙县果园镇镇长以来,在组织开展浔龙河生态示范点项目建设中,坚持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推进,其建设模式在全国新型城镇化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而她也成为依法推进项目建设的行家里手。切实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组织编印了《果园镇法治文化建设涉农法律汇编》,建立法治文化活动日,通过“法治大讲堂”、“学法大比拼”、“送法下村组”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大大激发了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19.喻友明

  男,53岁,宁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他热衷于法律事业,创新推出了“订单式、针对性”法治讲座方式和“面对面、互动式”普法教育模式,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厂矿、企业,以“你提问、我作答”和“以案释法”的形式,当面解答老百姓身边发生的法律问题16410人次。在全县成立了医患、交通、婚姻、房产物业等12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促进宁乡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20.熊伟

  男,45岁,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他重拳出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多次被省工商局借调参与重大案件办理,曾担任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专案组组长。自2013年来,他办理各类案件51件,累计罚没款达486.63万元。新创“七个一”工作法,大力推进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多次荣获省、市打击传销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负责组织查办的袁某组织策划传销案入选湖南省十大网络传销案例。

  【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登录红网www.rednet.cn,进入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专区按要求投票。

  2、微信投票:登录红网官方微信,进入微信投票专区进行投票。

  3、手机投票:省内手机用户编辑候选人编号,发送到1062 6666 668(1元/票,不含通信费,每个手机号码每24小时限投1票)。

  4、固定电话声讯投票:省内电信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6880088,按语音提示投票(1元/票,不含通信费)。

  【投票时间】

  2015年11月19日0时-2015年12月2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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