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桂花坪点(天心区时代阳光大道西168号) 将正式对外办公,办理适用快处快赔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至此,长沙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服务点增加到14家,新增的服务中心填补了天心区快处快赔服务点的空白,更好地方便市民就近处理简易交通事故。该服务中心位于天心区芙蓉南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汇处,依托湖南行健安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厂区占地面积7000余平方米,停车位85个,快处快赔服务大厅办公面积360余平方米,功能区域布置分明。工作时间: 8:30-12:00;13:30-19:00节假日: 9:00-12:00;13:30-17:002016年1-9月长沙市城区各快处快赔服务点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99983起。平均每天处理374起,每月处理11109起。长沙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查勘定损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投保人只需到快赔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从保险公司获得事故赔偿金,不但省去了报警、出警环节,减少了交通拥堵的发生,而且规范了保险理赔程序,大幅缩短了简易交通事故的办理时间。发生简易交通事故,3分钟内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通过视频抓拍和路面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滞留双方事故车辆,除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同时对事故双方拒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合并处罚。发生简易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及时撤除现场,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采取快处快陪方式快速撤除现场,既是保障城市交通畅安的要求,也是驾驶人文明素质的体现。请广大市民携起手来,依法参与城市交通生活,让我们的交通出行少一点拥堵与纠纷,多一份文明与和谐。交警蜀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6:00-22:00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0元且车辆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需通过快处快赔方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应该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驾车共同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逾时快处快赔点不予受理,由交通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受理。交警蜀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六)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疾病病源体与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交警蜀黍:发生符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对事故车辆和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固定相关证据,在三分钟内撤除事故现场,并共同驾车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或者通过长沙交警微信平台交通事故远程定责处理。交警蜀黍:主要是未按规定让行(变更车道、转弯未让直行、右转不让左转、通过路口不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进出道路未让行),未保持安全车距,倒(溜)车。交警蜀黍:实践中下列原因经常造成交通事故无法采用快处快赔处理:一是无现场照片,或现场照片无法反映事故现场情形,且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争议较大的;二是驾驶未年检或无牌车辆,且需承担事故责任的;三是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处于无效状态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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