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一起以药水碰瓷的方法进行敲诈勒索及抢劫的案件,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黄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供称,他到良庆区大沙田步行街旁看到一身材瘦小的年轻男子从银行走出来,立即迎面向男子走了过去,然后假装不小心与对方撞上,手里的药瓶也掉在地上摔烂了。
男子看到自己“闯了祸”,表示愿意到药店买瓶药赔偿黄某。到了药店后,黄某故意报出一个稀有药品的名字,店员称店里没有这种药。
黄某以去另一个地方买药为由,将男子骗至附近一偏僻小巷内,谎称此药系在广州购买,药价昂贵,再掏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假药单,上写着“抗毒血清,售价898元”等字样让男子赔。因男子不愿赔这么多钱,黄某威胁要“废掉”男子一只手,之后将对方钱包内的1400元钱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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