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正是旅游的高峰,来长沙旅游的游客不少。而虚假宣传、不签合同、擅自增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等,一直是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治理的重点。但有市民反映,报了“长沙一日游”,却存在不合理的旅游乱象。为了制止这些违规行为,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满意度,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长沙市大大小小旅行社纷纷推出了“全程不进店、不购物、无强制消费、纯玩”的“长沙一日游”产品。
然而
这种号称“纯玩、无消费”的
长沙一日游
过程却并没有想象中轻松惬意~~
记者体验“一日游”
被带到购物场所
记者在长沙“欧亚”国际旅行社报了一日游的团,120元游长沙市内景点。记者交钱入团,旅行社跟游客签订合同。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长沙欧亚国际旅行社却拒绝跟记者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可由旅游行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处于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
交涉之后,记者只拿到了一张收据,第二天早上8点,记者登上了一日游的大巴车,匆匆逛完两个景点后,就被导游带到了某研究所购物。这个安排在之前的行程介绍中并没有。
原本宣称“纯玩,不进购物点”,可揽到客之后,却是不签合同,擅自改变游客行程,带着游客购物。 那么接下来又会遭遇什么呢?
中途收取50元车费
再违规添加两个购物点
在车上导游又告诉大家还需在交纳50元车费,否则大家行程会到很晚,导游这么一说大家纷纷交钱,接下来,会去哪里呢?
导游在绿滋肴土特产连锁超市变成了推销员,不断向游客推销各种产品。大家发现,“一日游”里一上午去了两个购物点,而这两个购物点却并没有提前告之游客。
午饭后,导游带领大家游览岳麓山和橘子洲头,在橘子洲头由于游客爆满,游客和工作人员之间还发生了冲突。
原本推介的旅游线路并没有购物点,但是当游客坐上了旅游大巴之后,导游却随意改变行程,诱导游客购物,导游的回扣跟游客购买力直接挂钩。那么这种做法在长沙是否只是极个别旅行社的做法呢?
“乐游”宣称不进购物点
却同样带进“土特产”超市
与记者之前的经历一样,这家湖南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同样是以不签合同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合同。行程跟昨天的一样,依然要去长沙绿滋肴土特产连锁超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难道这些导游带着游客前往长沙绿滋肴土特产连锁超市另有所图?
看来,导游的回扣跟游客购买力直接挂钩。《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中私自收授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旅游系统职工在工作中不得私自索要、收受回扣。违反规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不管“长沙一日游”如何宣传,到头来还是要按照导游的固定行程走,导游称:因为十几年都没有变化。
从8月10日起,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已经在开展旅游市场“暑期整顿”,
持续到到9月10日,严打违规乱象,
并开展旅游安全工作交叉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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