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骑车难免会磕磕碰碰,在福州,有一名男子,就因为骑车与人发生了纠纷,竟然相互约定时间地点,并召集人员互殴。就因为一时冲动,他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 因骑车差点摔倒 双方约定地点斗殴 被告席上的男子就是成某。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一天傍晚,被告人成某与朋友在路上骑车时,与任某、刘某等人,因为琐事发生了争执。 双方聚众斗殴 互有损伤 当时见对方人多势众,成某就向对方邀约,3天解决纠纷,而后,双方开始各自召集人手,甚至还建了一个临时的QQ群进行讨论。6月19日这天,被告人成某纠集了七八个朋友到了约定地点,而任某一方也约了十几个人到场,并开始了互殴。 就这样,双方的人员就混战在了一起,结果互有损伤。 构成聚众斗殴罪 获刑一年 事后,被告人成某自知聚众斗殴一事包不住,就在案发当天自动向警方投案。福州仓山法院审理后,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一年。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