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时
需要保持高度的集中
但是总有乘客因自己的事情
而忽略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
事发前,辽源市民于某和母亲乘坐1路公交车,在途中行驶至矿务局站点时,于某看到车下有卖水果的商贩,在未告知司机的情况下,下车买了一些枣子,然后还想继续乘坐该公交车继续走,结果在准备返回公交车时公交车已经驶离,这导致于某非常激动,遂乘坐出租摩托车追赶该公交车。
据了解,于某追上公交车,等到她母亲下车后,将母亲送到了家,之后再次追赶公交车,并且在富国新村小广场附近的站点处,上了车跟司机展开“理论”,并且不断辱骂、厮打公交车司机。
“当时她拽着我的脖领子,又打又骂。”司机冯师傅回忆说,“我试图推开她的手,问她:‘你还敢打人咋地?’正在说话的工夫,车辆已经启动,好在当时速度很慢。”此时,于某拽住冯师傅的衣领,导致其上半身被拖离座椅,同时,踩在刹车上右脚也离开了刹车踏板,导致车辆向前滑行数米,撞到前方的一辆轿车上,公交车才缓缓停住。
附近的一个监控探头记录下了公交车撞击轿车时的一幕,当时,公交车原本已经驶入正常行驶的车道,隐约能看到公交车驾驶员位置附近有人在晃动,公交车随即偏离先前车道,向右方滑行,最终缓缓地撞到了轿车上停住。
在撞车后,司机冯师傅迅速用右手推开于某,返回到驾驶员位置上,迅速踩下了刹车,公交车才彻底停住。万幸的是,虽然车内有数名乘客,但此次突发状况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停下车后,冯师傅迅速熄火,将于某控制在车内,并拨打了110电话报警,并与车队取得联系通报了这一情况。很快,辽源市公安局东山分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将于某控制住,
11月13日11时许,东山分局接到报警称:富国新村小广场11路公交站点附近发生纠纷。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经了解,犯罪嫌疑人于某(女,51岁)与其母亲乘坐1路公交车至矿物局站点时,在未告知司机的情况下,独自下车买枣。公交车驶离后,于某因司机未等候其上车而心生怨气,立即乘车追赶该公交车,并在上车后与司机发生争吵。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于某拉扯司机衣服并殴打司机,导致公交车撞到路边停放的宝来轿车。案件发生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确保案件快侦快破。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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