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套路贷”陷阱,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 实际借款12.5万元 债务却“变”成50万元 被告席上的6名被告人,都是厦门市鑫源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远烽投资有限公司的人。其中被告人陈某龙是负责人,其余5名被告人是投资公司的员工。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7年6月,被害人熊某向被告人陈某龙实际借款12.5万元,但借条上的数额却远不止这些。 制作相应银行流水记录 等到被害人熊某拿到50万元后,被告人陈某龙要求熊某将37.5万元转给手下的一名员工。 两天之后,陈某龙又再次以需要熊某协助走账为由,让熊某签订了数额为60万元的借条和收据,并制作了银行交易记录。之后,熊某再次向投资公司借款16万元。 通过虚假诉讼 牟取非法利益 而后,熊某没有按时偿还本息,被告人陈某龙等人竟然拿着熊某签名的借条、借款公证书等,想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此外,陈某龙还指使员工黄某,持着50万元的借款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构成诈骗罪 非法拘禁罪 后来由于熊某报警,陈某龙等人的目的没有得逞。另外,陈某龙等人为索要债务,还曾非法拘禁他人讨债。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了诈骗罪和非法拘禁罪。 目前,厦门湖里法院还在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并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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