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婚假没多久, 上海吴女士就收到了公司发来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解聘理由竟是旷工。 吴女士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法院, 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也表示不服, 提起了上诉。 然而机智的网友发现, 这件事情并不简单…… 时间线 吴女士进入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文案工作。 2018年4月12日至4月22日, 她请了十天婚假,并手写了请假条交公司。 4月17日, 吴女士收到了同事发来的微信,称公司以旷工为由要和她解除劳动关系。 4月21日, 吴女士经医院诊断发现怀孕。 2018年4月底, 吴女士向劳动纠纷调解部门申请调解,并将怀孕一事告知了公司。 5月4日, 双方经调解后达成一致:吴女士继续上班。 5月5日, 吴女士请假去产检。 5月8日, 她收到了公司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吴女士起诉公司后,法院一审认定婚假是职工的法定待遇,不存在旷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并表示“吴女士应聘的时候承诺没有男友,几年内不会谈婚论嫁,而现在工作半年就结婚怀孕,有违诚信。” 图片来源网络 审判长表示,建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系指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婚育情况属个人隐私不在必须告知的范畴,除非特殊行业。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委明确规定招聘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该公司的上述理由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更是不可取的。 该公司表示愿意服从一审判决,撤回了其上诉请求。 网友评论两边倒 不少网友认为吴女士这样做不厚道,对女性职场发展不利。 @洛水苍穹CQ:没有了诚信,你可以休完产假离开,很多女性要为你的诚信买单!既然结婚怀孕不可控, 人家企业就直接不招女员工了!这种真的太多了 @SophieLee030:基本诚信啊各位!如果承诺了公司X年之内不怀孕就要有个人生规划,能接受就进不能接受就拉倒,不然入职了又不遵守承诺只会加速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公司不能开除你那以后只招男人就避免了这个问题。 有网友认为企业不是慈善机构,这样做无可厚非。 @方晓翎:对企业表示理解。总是将成本下放到企业,这种事情就会不断发生。生孩子的只能是女性,这是生物特性决定的,抛开这一点来谈女权,只能是空中楼阁。 @淘淘1827:国家只知道规定企业保障女性的权利,谁来保障企业的权利? @梦想飞行可不可以:大家都是成年人,也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如果女工真的承诺说在一定期限内不生孩子,我觉得这就是合同啊。你情我愿。也没人逼女工去承诺什么,公司和女工是平等的。既然承诺了,现在违约了,这个……我觉得可以解除吧。不是吗??? 有网友指出企业解聘行为属于赤裸裸的歧视。 @创业报效:已经属于歧视了,歧视想要孩子的女生,这与招聘时不要黑人有什么区别?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一只举止优雅的猪:这个承诺是否符合劳动法?是否和女职工生育权的相关规定相违背?我最服的就是用工单位把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写在脸上,使得应聘者签订这种匪夷所思的承诺书,还好意思拿出来说事。 有理智的网友指出两方都有错... @狼真爱上狈:达成协议5.4号上班,5.5号就请假产检,摆明了就是要霍霍公司到底了,公司违反劳动法没毛病,但是,这个女孩子的行为有违道德也是无疑了。 @Lady_Margot:作为女性不知道该怎么评论,一个撒谎骗婚假,一个违反劳动法。 大V发声: 无关性别,只涉及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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