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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有多可怕?内蒙古包头男子贷3.6万几个月后竟滚成15万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9-03-13 点击:

三次贷款3.6万元,实际到手2.1万元,已经还款26600元。后因无力偿还利息造成逾期,最终产生的欠款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竟然累计到了15万元。债主则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的手段强行让欠款人签订15万元贷款协议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一份、20万元的借条一份。3月12日,稀土高新区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月至2月,敖某向李某贷款3次,合同期均为一个月,李某让敖某签了三份贷款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产生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5%,并按日收取。三笔贷款敖某共借17000元,实际到手10000元,7000元为利息。同年2月6日至3月5日,敖某又借款10000元,实际到手6000元。2月至3月11日借了9000元,实际到手5000元。敖某三次向李某共计贷款3.6万元,实际到手2.1万元。2018年2月26日至4月12日,敖某分8次以微信转账方式给李某还款26600元。后因敖某无力偿还利息造成逾期,产生了高额的违约金和利息,李某对敖某多次催收无果,在2018年5月9日晚上,伙同段某某和贺某驾车前往稀土高新区某小区敖某家楼下找到敖某,向敖某索要欠款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累计15万元。敖某提出暂缓几日向银行贷款后再归还李某的欠款,李某不同意,并在段某某、贺某的配合下,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的手段强行让敖某签订了虚假的15万元贷款协议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一份、20万元的借条一份。

在此之前的2017年10月左右,尚某通过贷款中介公司介绍向李某贷款,第一次贷款10000元,实际到手6000元,后尚某按时归还了李某的10000元。第二次贷款10000元,实际到手6000元,该笔高利贷款由李某、段某某各出资一半。2017年底贷款到期后尚某未能按时还款造成逾期,李某、段某某到尚某家中,发现尚某不在家中,便对尚某的妻子和不到一周岁的孩子采取滋扰、辱骂、威胁的方式进行催收。尚某接到妻子电话后与李某、段某某见面,在打电话向别人借款未果的情况下,段某某多次动手殴打尚某,后李某、段某某将尚某带到其妻兄刘某某的汽车修理店,采取滋扰、纠缠的手段要求其妻兄代尚某还款,并提出尚某不还钱就不能离开汽修店,最后尚某的妻子向朋友借到钱后向李某、段某某还款10000元。同年9月份,尚某的妻兄刘某某就曾因为向李某借款三次,最后一次借款还了一部分无力偿还后,李某到刘某某家中或指派贺某和另一名男子两次到刘某某经营的汽修店,以滋扰、纠缠、辱骂等手段催收。

此外,在2016年5月,李某采取介绍他人向“南方人”贷款的方式,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通过李某的介绍,霍某某向某公司贷款15万元用于偿还他人贷款,钱款到帐后,李某和债主提出收取5万元中介费,后霍某某向李某转账48000元。

公诉机关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知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贷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单独骗取敖某0.56万元,骗取尚某0.4万元,骗取刘某某1.2万元,伙同他人骗取霍某某4.8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段某某、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立债权、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李某、段某某、贺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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