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破获一起妨害公务案,有力维护了执法机关执法权威和警务人员执法权益,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
2017年12月12日,化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公务时,遭到被执行人亲属马发某某的恶意谩骂,并使用木棒、菜刀恐吓威胁执行干警,被干警制服后将菜刀夺下后又用铁锹追赶干警。其间,犯罪嫌疑人马发某某依仗自己是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更加肆无忌惮地谩骂干警,并将婴儿抱至执行局警车旁,阻止执行局人员离开。无奈之下,执行局人员一直等马发某某回家后才离开,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了执法过程。
化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并对此案展开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马发某某在公安机关的督促下,于今年3月18日到化隆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发某某正在哺乳期,化隆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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