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发布
两则警情通报
杭州
温州
2019年4月30日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依法对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章海燕、石维国等相关高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正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和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
为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投资人及时、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及报案途径:
联系人:蔡警官 苏警官
联系电话:13958779931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安局龙港江滨派出所
二、登记时间:
自2019年6月10日开始至2019年7月10日结束。
三、登记范围:
参与百一公司及章海燕、石维国的涉案债权人。
四、登记要求:
债权人应持
1.参与借贷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投资协议书﹑借款合同等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入资及获取利息的银行交易明细。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资料基本齐备的,及时到龙港江滨派出所接受询问,说明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请投资人及时、如实、全面登记
(二)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情进展。
(三)登记后,公安机关对需要进一步依法取证的当事人,将及时主动联系。案件侦办前期不建议再来电来访,以利于公安机关集中精力投入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
(四)请广大投资者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反映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聚集等活动。对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19年6月10日
经侦君提醒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综合余杭公安、苍南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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