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15日,大方法院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将一驾波音737-300飞机查封。据悉,这是贵州法院首次查封飞机。
据介绍,1月6日,毕节某技术学院与贵州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毕节某技术学院向大方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月14日,某技术学院再次请求大方法院对被申请人存放在毕节某技术学院实训楼处的一驾波音737-300飞机及四辆汽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提供保险公司担保金额为1.74千万余元的保单保函进行担保。同日,大方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查封被申请人贵州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存放于毕节某技术学院实训楼处的一驾波音737-300飞机及四辆汽车。
1月15日17时03分,大方法院执行局实施保全措施,将保全标的一驾波音737-300飞机查封。
据了解,其他财产保全措施正在紧密进行。
延伸阅读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