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组织” “报复追债” “打击小三” …… 你见过这类“打抱不平”的聊天群吗? 你以为这是买凶伤人? 不不不 这也可能是诈骗案发现场 1月18日 隆林警方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 百色隆林“90后”男子黄某于2019年加入一个名叫“杀手组织”的QQ群,此后便使用自己的QQ账号在网络上冒充杀手。 ▲图为名叫“杀手组织”的QQ群。 今年1月初,一名男子通过该QQ群加其为好友,并表示想雇佣黄某到浙江实施伤人行为。 年关将至,正为金钱一筹莫展的黄某感觉天上掉下馅饼,他以“公司”放假、等待合适时机等各种理由让雇佣者先后将4万元雇佣金转账至其微信账户中,却一直未实施计划,所得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雇佣者冉某已被浙江警方依法查处,案件仍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雇凶犯罪案件偶有发生 通过买凶伤人为自己出气 是极不理智的违法犯罪行为 “雇主”本身将负有主要的刑事责任 部分人从雇凶犯罪中发现赚钱的“商机” 以受雇实施复仇为名收取“佣金”后 假装实施报复行为 甚至与报复对象配合演戏 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 也会构成诈骗犯罪 来源丨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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