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陈某某和李某某
两人都欠了不少的债务,
结果为了还钱,
她们竟然决定一起
做口罩诈骗的行当,
最终两人都因为
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其中一人一审被
判处了九年半的有期徒刑。
2020年3月16日下午,
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依法
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
李某某涉嫌诈骗案在
台江区法院通过
远程庭审方式开庭审理。
今年2月9日凌晨,
作为闺蜜的陈某某、
李某某在微信上聊天的时候,
都很烦恼各自的债务问题,
就讨论要怎么赚钱。
陈某某想到了
在网上假卖口罩的方式骗钱,
李某某也觉得可行,
两人一拍即合。
作案三起共诈骗50万余元 3.6万元未遂
根据查明的情况,第一起案件中,被害人全某汇款了5万元,结果就没了下文。
钱也被陈某某、李某某两人用于偿还债务。初战告捷后,两名被告人的胆子更大了。在第二起案件中,两人向被害人李某国谎称有大量口罩、体温枪可卖,李某国信以为真。
被害人李某国实际汇款41.7499万元,到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指定的账户内,所得赃款被用于偿还债务。
而在第三起案件中,被害人谢某同样相信两人被告人的谎言,于2月12日分两次合计转账3.6万元到制定账户。
这次,两名被告人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将用于作案的手机、手机卡丢弃,而次日上午,被害人也发觉被骗,报警求助,上述款项最终被追回。
福州地区首例 法庭当日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从2月10日至2月12日,两人共作案三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其中46万余元既遂;3.6万元未遂。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鉴于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台江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悉,
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地区
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检察官提醒,
市民通过朋友圈采购时,
应当全面了解对方的资质,
信用及实力,
切勿轻易交付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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