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但并不是所有的“老宝贝”
都被后辈们捧在手心里
上海虹口就有一八旬老人
被儿子的所作所为“气炸了”
直接闹上了法院……
好好的一家人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方阿婆今年86岁,老伴儿走了30多年,身边有一儿一女。长期以来,小女儿林妹(化名)的照料使丧偶独居的方阿婆颇感欣慰。
但烦心事也有,那就是大儿子林明(化名)对自己不闻不问,甚至连居委会调解确定的每月400元的护理费也几年没付了。
2018年4月,方阿婆不慎摔倒,造成颅脑损伤及腰椎骨折。出院后,方阿婆生活无法自理,只得请保姆,但养老金不足以支付保姆费。
这时,更令方阿婆寒心的事发生了:
大儿子连人都找不到了!
无奈之下,方阿婆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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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双儿女告上法庭
方阿婆要求林明补付护理费11000元,每月支付赡养费、保姆费4000元,林妹每月支付赡养费、保姆费1000元。
那么大儿子林明在法庭上
是怎么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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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说自己已将原住房卖后另买房,因与方阿婆及林妹关系不好,就没告诉她们。
此外,自己得了癌症,治疗花费巨大,故未能支付护理费。现退休金仅4000余元,且患病后需继续治疗,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此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林明、林妹每月各支付赡养费、保姆费1000元;林明补付护理费2400元、承担方阿婆医药费5200余元,林妹承担方阿婆医药费4100余元。
对此,林明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限期履行的时间早已过了
林明却始终没有履行义务
方阿婆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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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被执行人林明名下无存款,有养老金,另有一套不到30平方米的市区房。为进一步了解林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执行法官找林明到法院谈话。
林明表示,因赡养纠纷与母亲、妹妹之间一直有矛盾,一审、二审更加剧了矛盾的激化:“我也60岁多了,身体不好,也是要被赡养的人,我凭什么要付赡养费?”
同时,林明认为,这是方阿婆和妹妹在算计自己:“法官,我妈是有钱的,所以我一直怀疑我妹不付赡养费。”
而事实真如林明说的那样么?
为此,法院亲自上门了解
小女儿林妹的赡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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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执行法官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上门探望了方阿婆。此时的方阿婆卧病在床,需靠人帮忙才能勉强起身。
当得知法官要了解林妹的赡养情况时,方阿婆表示林妹承担的赡养义务远远超出了每月1000元的标准,陪同的居委干部向执行法官证实了这一点。
当执行法官将上门情况告知林明时,他沉默了,对于老母亲,终于产生了一丝愧疚。
前不久
林明到法院支付了9000元赡养费
其余尚未支付的部分
法院通过冻结、扣划其养老金继续执行。
不管怎么说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愿每个人都能善待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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