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做了这个决定
要去打卡网红游戏
玩得开心是真的
有点倒霉也是真的
张兰(化名)与朋友相约体验“种草”已久的密室逃脱游戏。游戏中,张兰不慎摔倒,不能行走。张兰被朋友送达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之后张兰历经3次住院手术治疗。密室逃脱的经营者逃逃公司(化名)起初同意配合张兰治疗,并垫付了一部分费用,可之后便一再推脱,后续费用全由张兰自己垫付。张兰认为,逃逃公司作为密室逃脱游戏场所的经营者,对参与游戏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游戏场所内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逃逃公司在明知有安全隐患的情形下,没有张贴警示标志,且室内灯光昏暗,对首次参与游戏的人来说并不足以防范,致使自己遭受了严重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兰请求法院判令逃逃公司赔偿其各项费用55万余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逃逃公司则称,游戏场所内有提供专属的防滑袜,在张兰受伤的区域有专属照明,张兰的其他同行人员都是按照游戏规则蹲下缓缓下坡,只有张兰几乎是奔跑的形态下坡,导致重心不稳右脚崴到失去平衡,最终导致受伤。因此主张最多担负50%的责任及赔付。
庭审中,张兰就其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张兰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兰在逃逃公司经营的门店参与密室逃脱游戏时摔伤,逃逃公司虽称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证明,对其主张不予采信,逃逃公司应对张兰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具体赔偿数额及名目,根据张兰提交的票据并扣减逃逃公司垫付费用予以核算判定。
此外,张兰在游戏中因伤致残,会对其身体及精神上造成一定损害,故对其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令,逃逃公司赔偿张兰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50.8万元,驳回张兰的其他诉讼请求。李葵(化名)与朋友一起参加某公司经营的户外“真人CS”游玩项目。在追跑过程中,李葵不慎跌倒,后经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等多处擦伤。李葵认为,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运动项目的公司,该公司应对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做好完备的预防,现在由于该公司的原因导致自己受伤,而且该公司拒绝沟通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花费,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各项费用32.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公司则提交事发现场照片,证明事发场地铺设平整,设有夜间照明设施,所有挡板都采用缓冲安全材料进行包裹,多处设置有“禁止猛跑”“当心跌倒”等警示标志。且称李葵未购买门票私自进入游戏场地,摔倒原因是在走动过程中踩到了自己散开的鞋带导致崴倒受伤,受伤责任在其自身。事发后,公司及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并垫付120救护费用,已尽到了经营者的必要救助义务。因此,不同意李葵的赔偿请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主张李葵未经允许进入场地,不符合一般生活常识,不予采信。李葵主张因场地湿滑不平导致跑动过程中摔倒受伤,但经查询当天的天气为晴天,且李葵没有举证证明场地湿滑不平,现在据此要求该公司对其受伤承担责任,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葵的全部诉讼请求。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密室逃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重视每一位游戏人员的安全。作为游戏参与者,游戏中应注意防范相关风险,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受伤的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及时调取、保存公共视频等关键维权证据。
类似真人CS等户外娱乐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经营者应具有更高的安全保障和风险提示义务。在游戏开始前,应保证向每位参与队员告知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在游戏过程中,应全程监管,并对具有危险性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及时警示。游戏参与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身行为带来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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