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树仁三叉神经痛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其2020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被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
据了解,按照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南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发文通知,2021年10月21日两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青岛树仁三叉神经痛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青岛树仁三叉神经痛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其2020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树仁三叉神经痛医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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