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打击
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
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曝光7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其中
江西省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学院路店骗取医保基金
被罚181125元
并责令立即整改
经查,江西省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店存在协助他人虚假购药等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3622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南昌市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36225元,5倍行政处罚181125元。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根据《南昌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给予举报人3622.5元奖励金。
其他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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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医保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关乎十多亿人的切身利益。但是,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红利,却被少数不法人员和机构用 “歪”了。近年来,一些地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屡禁不绝,成为顽疾。近日,我省也曝光了7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警惕和思考。
其一,7起案例中,骗保方式多种,手段五花八门。虚假购药、 瞒报骗保、伪造化验单据、虚开药品、冒名就医、串换药品、伪造电子信息……从以上名目可以看出,不少骗保伎俩更隐蔽,性质更恶劣。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就需要监管人员练就火眼金睛,在打击骗保上使出十八般武艺“降妖伏魔”,杜绝“跑冒滴漏”。
其二,案例中的不少骗保医药机构,多在基层,如市区门诊部、村卫生室之类。一些地方医药机构,以为“天高皇帝远”,干一些勾当会“神不知鬼不觉”,抱着侥幸的心理作案。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将监管的视线看得更远,将执法的“触角”伸得更长,重视薄弱环节,不留死角,力保天下无 “贼”。
其三,案例中奖惩结合,即:在严惩涉案者的同时,又注重奖励举报人,这是好的变化。其中, 在江西省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店骗取医保基金案里,根据相关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给予举报人 3622.5 元奖励金。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请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监督,当好“千里眼”和“顺风 耳”,何愁没有线索?打击骗保,举报有奖,人人都可以当“朝阳群 众”。
对于骗保顽疾,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逐利。尤其是一些个人医保用户与医药机构串通作案的, 以为合伙钻空子“双赢”,其实侵害了大家的利益,事发后都要摊上大事。展开一点来说,如果任由骗保行为蚕食医保基金,最终大厦倾塌,损害的是每个普通参保人的利益,而最需要兜底的那部分人群,将会失去最后的依靠。所以,参与骗保,害人害己,东窗事发,得不偿失。
严打骗保行为,国家绝不手软。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了参保人员的权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根据立法解释,参与骗保可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 被处以罚款、公开曝光、纳入失信惩戒对象乃至刑责。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此话掷地有声!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成为某些人违法牟利的“唐僧肉”。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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