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 | 登陆 | 网站繁體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长沙社区通 做长沙地区最好的社区门户网站 正在努力策划制作...

您的位置:长沙社区通 > 新闻 > 国内 > 快讯 > 儿子受赠财产后不赡养父母 拒绝探病 不支付医疗费
儿子受赠财产后不赡养父母 拒绝探病 不支付医疗费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1-11-18

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

更是传统美德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因为种种现实问题

很多人与父母的关系难免疏远

近日,镇江丹徒法院

受理了一起财产赠与案件

孩子接受财产赠与却不赡养父母


张老与辛老共育有子女三人,分别是大儿子张某强、二儿子张某平和女儿张某珍。2019年12月,张老与辛老向张某强、张某平各赠与款项3.2万元。


2020年,近八旬的张老两次因病住院治疗,但受赠的两个儿子既未前来看望、照顾,也未为老人支付医疗费。两位老人一气之下诉至丹徒法院,要求撤销对张某强、张某平的赠与行为,并返还赠与的款项。

 

图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庭审中,大儿子张某强同意返还父母赠与的款项,但小儿子张某平却持不同意见。张某平认为,自己没有对父母不闻不问,也没有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有失地农民的养老金和残疾人低保,完全有能力支付医疗费。


张某平认为,父母正是因为有经济能力,才会将财产中的一部分赠与两个儿子。但是,张某平拿不出证据,证明他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图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出于维护家庭和谐的考虑,法官胡勇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但由于双方意见相左,无法调和,案件只能进入到诉讼阶段。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道德上要求,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两位儿子都应该向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图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根据有关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扶养义务包括对长辈的赡养。


张某强、张某平二人在接受赠与后,并没有及时支付父亲的医疗费,反而与老人对簿公堂,且两人没有证据,证明对老两口履行了赡养义务。因此,张老及辛老有权撤销与两个儿子之间的赠与协议。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协议,两位儿子需将赠与的钱款返还给父亲。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TAGS:快讯 |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顶一下
(0)
踩一下
(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更多>>长沙常用电话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