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建福清的一名男子因为女友被人言语调戏,结果冲动之下,有了过激的举动。近日,在案发18年后,他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因女友被人言语调戏 男子伙同他人打伤被害人
事情是发生在2003年的一个晚上,被告人何某星与其女友在酒楼里吃饭,被另一个包厢里的薛某言语调戏。何某星因此心中不满,于是就和一起吃饭的倪某,纠集了同案人许某、施某等人,来到被害人薛某的包厢里,用拳脚、啤酒瓶等殴打薛某,其中同案人施某持一把弹簧刀捅伤了被害人薛某的腿部。
案发后潜逃18年才到案
案发后,倪某、许某、施某等人均被了刑,何某星的前女友余某也另案处理,而何某星却逃到了西班牙。
2011年的时候,被告人何某星通过他的父母亲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被害人也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
犯故意伤害罪 获刑六个月
今年5月9日,何某从西班牙入境天津市机场时,被边防民警抓获归案。经审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星伙同他人持械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何某星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福清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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