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为这些是我们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保障!但山东潍坊寒亭的于女士等人却给我们打来求助电话,说她们之前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多年,但到头来,却什么保障都没有!
这几位求助者,之前都是潍坊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作时间长的达10年,短的也有4年,但现在,都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入职以来单位没跟他们签过劳动合同,也未缴纳过社保。
潍坊市寒亭区居民:
(你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求过公司签劳动合同吗?)要求过,但是公司不给我们签,,我们的工资都是由潍坊成达对公账号给我们发的,明确标注有工资,而且完税证明都可以打印出来!
按照几位的说法,她们在公司从事置业顾问的工作,平时也都兢兢业业,给公司带来了不少效益,但他们自身的权益却一直得不到保障!也正是公司长期拒绝缴纳社保,这也让她们寒了心,最终选择集体离职,并在离职后申请了劳动仲裁!
经过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最终裁定这几位当事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却存有异议,并提供了一份与个人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证明当事人与一位名叫陈坚的人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只提供经营场所。
潍坊寒亭区居民 于女士
(陈坚在这个合同里面负责什么?)他负责售楼处的整体销售,支付我们的工资提成!我们是2011年来上的班,但合同是从2014年开始的,(这两年期间你们的工资都是由谁来发的呢?)2018年7月份以后,潍坊成达给陈坚发工资之后,陈坚再给我们,( 20018年之前是公司转给你们?)是的,我们都有银行发工资的证据!
于女士认为她们几人都是在这份合同签订前,就在公司工作,所以这份签署了三年有效期的合同无法否定他们多年的劳动关系,随后,特派员也拨打了陈坚的电话!
陈坚说,2014年,自己以个人名义跟潍坊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的合同,但没有跟这几位销售人员签订协议。之后协议停了一年,在这期间,有时是自己给几位销售人员代发工资,有时是公司直接发放。
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社保与劳动合同都是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的保障,那么潍坊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何不按照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保呢?随后,特派员也和于女士等人一起来到了公司,就在公司门口,我们恰巧碰到了公司的法人!
公司法人表示自己刚入职公司,对于之前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随后特派员也与当事人一起来到了公司。
公司主要负责人均不在,特派员也拨打了公司一位兰姓经理的电话,但得到的答复与公司法人一致,都是不知情不了解!那么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呢?特派员与当事人一起来到了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先前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证明,她们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是成立的!那么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承包协议,会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
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谭晶晶
劳动者没有义务去知晓单位和个人的承包关系,承包之前,劳动者就在这个地方工作,她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都没有变化,把这个承包给谁,她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知晓,所以不能用这个来排除用工责任。用工单位如果觉得委屈的话,这就是另一个法律责任,你该赔偿劳动者就赔偿,至于你跟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民事关系,你可以就这个事向承包商来追偿!
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来后:
事实劳动关系能不能确认,这是一个关键点,只要这个一确认,中级法院一确定,到终审法院确定下来,如果判定下来的话,不光咱们监察大队执行,如果不执行,咱们还可以申请来执行!
目前,双方也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在拿到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终审裁判后,人社局才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企业为劳动者补缴社保,以及支付其他赔偿,那么劳动者在找工作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 张培田
外出务工的时候,一定要看用工单位的性质和资质,避免出现这种坑,比如说用工单位没有用工资质,那你和个人之间是不能形成劳动关系的,你们最多只能建立一个劳务合同关系,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如果是劳动关系,你要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如果是劳务关系,要保留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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