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梁先生向《新闻在线》求助,说是他今年五月买了一辆二手车,现在发现这辆车竟然是辆事故车。
今年五月,在南宁市北湖路的一家二手车商那里,梁先生花了80800元,买到了这辆奥迪车。当时,也找了朋友来帮挑选,没有发现大问题。可是,最近他想再次转手时,专业验车人员发现这辆车有不少问题。
南宁市民 梁先生
有那个主副驾驶气囊炸了,还有左后门也切割,那边都有保险记录的,反正各方面都认证这个车是事故车,对方就不要我这个车了。
梁先生说,当时买车时,经销商没有提及这是辆事故车,转让协议上还备注着“该车包无重大事故、水泡火烧,如有以上问题全额退款”。于是,他找到了二手车商。
二手车商 卢先生
按照我们行内话讲,没有那种重大伤亡死人事件都不属于重大事故,还有四梁六柱都没有问题就不属于重大事故。
双方就退车、回收转卖等问题进行协商,都未达成一致。
桂林市七星公安分局东江派出所民警 李春鹏
(我就说双方各让一步,我也亏点,我就说刚开始我是说七万多退给他,到后面现在我说六万几我退给他算了。)那这样说我就按行情价五万块钱收。(那开半年亏三万块钱,打劫啊。)开日系车都有亏三万的,你信不信。
二手车商表示,梁先生可以找第三方机构检验,如果能证明这辆车发生过他所说的重大事故、水泡火烧,他全额退款。目前,梁先生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南宁市民 梁先生
有可能起诉到法院,毕竟这个属于有点欺诈,以后买车要谨慎一点 就算买要找那些比较有权威的机构,做一个鉴定,然后拿一个报告。
像这种对“重大事故”理解上的不同,其实是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要想避坑,消费者购买时,就要多问多看,想想中间有没有猫腻?经销商也要如实告知,诚信经营,不能“有意无意”地剥夺了消费者对真实信息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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