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 | 登陆 | 网站繁體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长沙社区通 做长沙地区最好的社区门户网站 正在努力策划制作...

您的位置:长沙社区通 > 新闻 > 国内 > 快讯 > 广西女子试戴耳环被强买 发视频吐槽又被索赔5万元!法院判了
广西女子试戴耳环被强买 发视频吐槽又被索赔5万元!法院判了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2-09-29

没看到“请勿试戴”的告示,玉林的吕女士试戴耳环后被要求购买。事后,她把事情经过发到网上,引起大量围观。商家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她诉至法院,索赔5万元。近日,法院宣判了!

图片▲一试戴就要买?吕女士不知如何是好。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画


试戴耳环被强制购买

网上发视频吐槽被起诉


陆某在玉林市玉州区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售卖服装、饰品等。店内贴有一张A4纸大小的店堂告示,上面写着“请勿试戴”以及“发现试戴,视为自愿购买,无死角监控,发现不法行为,坚决报警,不私了”。


3月24日,吕女士试戴了一个耳环。导购员要求购买该耳环,吕女士以没有注意到告示为由拒绝,但最终还是在导购员的要求下购买了。


当晚,吕女士将此经历编辑成视频发到社交平台上,并配文“被强制消费了,不是说几十块钱的东西,看了几分钟都没有人过来,也没注意看到模糊的提示语,一戴上去马上就有人过来说必须买这对耳环,是真的不适合我的脸型,我说买另一副也不同意……金店都可以试戴呢!戴个耳环就不安全了?”


作品发布后,阅读量高达300多万,评论3600条。



商家联系到吕女士,吕女士将朋友圈删除,抖音视频设为私密。但商家认为视频诋毁店铺商业声誉,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是该店销售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陆川县人民法院。



并无故意扭曲事实

法院驳回商家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视频内容是否存在侮辱、诽谤,吕女士在视频中写下的“被强制消费”该如何认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该服装店在没有事先告知吕女士店内的耳环饰品不能试戴的情况下,以张贴有店堂告示为由,要求吕女士购买试戴过的耳环,已经严重侵害了吕女士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


吕女士发布的内容主要是陈述购买经过及购物体验,并无故意扭曲事实,侮辱、诽谤原告的行为,该作品也没有大量针对商家的恶意评论,实际上没有损害到商家的名誉。



由此,法院判决驳回商家的诉讼请求。现判决已生效。

TAGS:快讯 |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顶一下
(0)
踩一下
(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更多>>长沙常用电话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