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的陈大姐说,2020年4月将名下的三栋自建房出租给二房东阿峰经营租赁,如今陈大姐觉得阿峰的管理有问题,希望提前解约,但对方提出的解约金额竟然高达500万元。 2022年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认为,陈大姐的自建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与阿峰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也驳回了陈大姐要求阿峰退租的诉求。随后,厦门市湖里区禾山司法所介入调解此事。 阿峰称,2021年陈大姐提出增加租金,导致双方有了隔阂。而陈大姐则强调,是阿峰的管理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 陈大姐 里面垃圾成堆,整个电梯里面都是快递。因为他以前跟我说卫生问题他们会搞得很好,现在卫生是三四个月没有打扫,电梯都放了很多纸皮、垃圾。如果有人走到那边不小心把烟头扔下去,把整个房子烧掉谁来负责。把我的房子搞成这样子,我不拿回来行吗! 陈大姐因此产生了由自家人管理公寓的念头。但阿峰一方则认为,陈大姐提出的问题是在吹毛求疵。 对调解员提出的意见,阿峰表示会进一步整改落实,而陈大姐提出的收回公寓管理权一事,他们希望能拿回当初投入装修成本。 经过沟通,调解员建议阿峰一方应该多考虑市场行情,提出合理的退租补偿。 陈大姐对于500万元的补偿要求表示无法接受,并提出只能补偿210万元。 你用过两年多你肯定要折旧,东西也不是新的。我合同有一条“三年之内政府拆迁的,我赔他210万”,我愿意赔他这一条。我一栋房子卖掉也没有值400万。 调解结果: 专业机构评估装修费后 进行退租补偿 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坚持自己的心里补偿价位。调解员建议双方各自评估装修费用,再来拉近调解距离。届时如再需调解,司法所仍会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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