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甘先生在昆明经开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9.9元的花茶,不想却因为这袋花茶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到底发生了什么?
买到过期花茶索赔千元
协商不成引冲突
甘先生:“离开的途中,老板就过来追我,把我按倒在地,对我进行殴打,当时打到左脸,用双腿把我按在地上,抢夺我的手机,阻止我报警。”
视频中坐在地上的就是甘先生,他所描述打他的人就是这家超市的工作人员。为何双方会突然发生冲突,事情还要从上个月说起。
半个月前,甘先生到经开区一家名叫乐家宜购的生活超市购买了一袋9.9元的玫瑰茄花茶,时隔十多天后打算食用时,才发现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份。产品保质期只有12个月,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随后,他找到超市一位负责人,并在电话上进行了协商。
甘先生:“他们对这个了解后,刚开始只愿意退货,进行10倍的赔偿。我跟他讲了食品安全法148条,说了可以进行1000元的赔偿,沟通后他们愿意赔偿900元。 ”
按照约定,甘先生于3月15号来到超市准备拿走说好的900元钱,不想对方却变卦,因此引发了开头的一幕。
消费者 甘先生:“约过来又说不愿意赔偿900,只愿意赔偿500。我就没有答应就要走,对方不让走,我执意离开。离开的途中老板过来追我,把我按倒在地对我进行殴打。 ”
甘先生因此受了伤,并前往医院做了诊断。
甘先生:“有骨质损伤,需要在家里休养一段时间。(希望)曝光这家店,来超市买东西,看一下生产日期、保质期。”
超市回应:
索赔太高 怀疑对方讹诈
随后,记者来到当事超市了解情况,对于甘先生买到过期产品并提出高价赔偿的事,超市方质疑消费者存在故意讹诈的情况。
超市负责人:“你来我超市讹诈1000块钱,这个东西是你带过来的,我们只能承认那张小票在2月26日,确实买过这个。但你带过来的东西,是不是我超市卖出去的,我不能保证。你看我今天买回去,发现过期了、临期了,你说换一下,退一下就解决了。没有必要说3月15号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第一个。第二个,他跟我那个同事,那个同事作为一般的采购人员没有任何常识,在电话里说要赔偿1000元,直接说在微信上转我1000元。我同事说我也做不了主,我转你1000元,我怎么报这1000元钱。”
工作人员称,事发时也咨询过辖区工商部门,因为价值较小对方表示先自行协商。而对于开头双方发生冲突这件事,超市提供了监控视频,并表示没有存在故意伤人的情况。
超市负责人:“协商还是要求1000元赔偿,我们实在付不了,最多10倍,99元。但还是不行,我们再次拨打食品安全部门的电话,等着他们派人过来沟通。等着回复,他说等不了,拿着带来的花茶就跑。跑的过程中办公室有个转弯,他就摔了一跤。我同事不让跑,就上去抓他,他就躺倒了。说我们打他就开始这里疼、那里疼。 ”
目前,双方已经报了警。在店家提供的监控画面中,甘先生奔跑过程中确实摔了一跤。至于事件前因后果究竟如何,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