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的现象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然而,就在近日 又有市民“中招”了 这次抛的是啥 你绝对想象不到...... 人在小区走 汤粉天上来 5月12日晚,家住深圳市龙华区的彭先生吃完饭后,在自家小区散步。 当他从小区A座楼下走过时,一个塑料袋从天而降,砸到他的脑袋上,把他惊出一把冷汗。随后,彭先生报警求助。 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彭先生心有余悸地跟民警说: “掉下来的是一份外卖,里面还有没吃完的汤粉,都洒到我身上了。” 在现场,民警看到地上散落的包装袋、塑料盒及食物残渣。根据包装袋上的订单信息,民警在小区A座28楼找到订外卖的女住户,并将她带回派出所调查。 图源:IC photo 图省事扔下外卖盒 女子因高空抛物被行拘 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起初说外卖盒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拒不承认故意抛物的违法行为。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侦查实验,女住户在面对相关证据时,最终承认自己随手向楼下抛扔外卖垃圾的不法行为,并表示: “当时吃完外卖后偷懒,不想下楼扔垃圾,又怕放房间招引蚊虫,就直接从楼上扔了下去。” 这名女住户经过民警的细致宣讲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和愧疚,并向彭先生当面表达歉意。 目前,深圳龙华警方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空抛物 已于2021年正式入刑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 202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从法律上进一步强化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遏制力和约束力。 市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楼层低”“重量轻”“无人经过”等都不是心存侥幸高空抛物的理由;“图方便”“不曾想”“一时冲动”这些都是高空抛物者供述时提及最多的词汇。 高空抛物行为 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对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 “抛不得,不抛德”意识 养成文明生活好习惯 共同守护我们的“头顶安全” 看完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快来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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