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刘女士介绍:2007年10月10日,自己入职小厨娘淮扬菜板桥店,截至今年4月30日,已经有将近17个年头,最近因为小厨娘板桥店闭店,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对,同时,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额也和自己计算的不一致。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2022年度工资流水统计,其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左右,而在刘女士我的南京APP显示,其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仅为4494元,与实际差距较大。 记者采访中发现:求助人坚称是在“小厨娘淮扬菜”工作,但其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相关证据却显示,与其密切相关的是一家名为南京凹凸餐饮的公司。 为了厘清事实,我们邀请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巍,陪同求助人一同前往小厨娘集团位于上元大街的总部。 总部工作人员表示,和求助人刘女士签订合同的是南京凹凸餐饮有限公司,和小厨娘餐饮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求助人刘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其工作多年的板桥店门头店招为“小厨娘淮扬菜”,其钉钉工作群也是通过高级认证的“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随后,记者向企业所在地,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求证。 江宁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工资、合同、社保缴纳都一致的情况下,刘女士自然应该是南京凹凸餐饮有限公司的员工,而南京凹凸餐饮与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否有其它关联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而法律界人士表示,想要深度理清两家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性,还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后才能知晓。 那么,这17年来刘女士在为谁打工?自己又归属于哪家企业?双方各执一词,着实令人疑惑。 小厨娘集团总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小厨娘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同时也兼任南京凹凸餐饮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但社保缴纳方式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额的计算,确实是他们做出的决策。 谈及是否存在社保未足额缴纳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承认确实没有按照前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金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但差额部分已经用现金的形式,通过工资发放给员工,原因是部分员工希望拿到手的钱可以多一些。 对此,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魏巍律师表示,此做法涉嫌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民法典》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以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的形式,代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已经涉嫌违法,用人单位仍应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而之前用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社保补贴是否应该追回,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判定。 而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则集中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额上。 该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关系解除补偿,不能将社保补贴和加班工资计算在内,双方就此产生了较大误差,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这种算法同样是错误的。 律师表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必须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之前的12个月,用人单位所发放给劳动者的总收入除以12个月,作为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再乘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 例如:刘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其工作时间为17年,用人单位应补偿:7000乘以17,即11万9千元。 根据人社部门对工资的定义,员工工资一般由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小厨娘工作人员在计算补偿时要除去加班工资的做法显然站不住脚。 尽管相关法律条文和解读已经明确告知小厨娘工作人员,但对方依然表示,需要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处理此事。 目前,刘女士已申请劳动仲裁,并向税务等部门提交线索等待调查结果,是非曲直究竟如何,事件又将如何发展,标点帮忙将继续关注。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