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半月,只发一千来块的工资,剩下的一直拖着不给,想要个工资这么难吗?” 近日,市民任先生向信网反映,自己于今年5月15日入职青岛华瑞家具有限公司,从事质检工作,直至7月1日离职。可已经离职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工资还没有结清。对此,青岛华瑞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并不认可公司有欠薪一事。目前,任先生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以寻求解决。
“当时达成口头协议,每月工资5000元,下月月底发放,可入职了一个半月,却只给发了1700块钱。”据任先生介绍,他是通过招聘网站得知青岛华瑞家具有限公司招聘质检人员。在向公司表达了入职想法后,任先生于5月15日正式进入该司工作。“入职后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上并没有填写具体工资,公司也没有给我合同的副本。”任先生说。
6月底,本应收到的5月份工资却未如约发放,直到7月24日,公司发放了5月份的工资,但仅为1700元。任先生表示:“我五月份工作了十多天,按约定应得到约3000元的工资,但实际收到的只有1700元。”由于工资未能按时发放,任先生无奈之下决定离职。他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于7月1日正式离职。然而,目前已经离职两个多月,6月份的工资仍未发放。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先生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解决问题。但是,无论是在电话中还是面对面交谈时,公司方面的态度都显得极为敷衍。从任先生与公司负责人生先生之前的通话录音中得知,双方确实有过每月5000元工资的约定,但生先生未对工资少发的具体原因作出详细解释,也未说明何时能够发放余下的工资。目前,任先生已经打不通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以寻求解决。
根据任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信网联系了青岛华瑞家具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生先生,生先生表示不认识当事人,并且不认可公司有拖欠员工工资一事,便匆匆挂断了电话。“如果他对工资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此事,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或者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对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建议员工保存好所有的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明工资标准和支付情况的文件。尝试再次与公司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明确表达诉求和意愿解决问题的态度。如果对方态度敷衍,不妨提出书面通知,正式要求公司在限定时间内支付剩余工资。如果公司拒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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