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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迪荡一小区车位“赠送”变“买卖”?开发商的解释来了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1-01-24 点击:

上周我们栏目报道了保利迪荡府排屋地下车位的问题,日前越城区房管处已经查找到了房屋预售的资料,同时开发商也联系了我们,就有关情况做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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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追踪,往下翻

越城区房管处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保利迪荡府2018年12月21号办理的预售证情况来看,地下车位是计入到建筑面积里面去的,也就是说,这些车位的产权确实归业主所有。对此,开发商在报道播出后,也电话回复了此事,表示业主享有车位产权,同时也否认了赠送车位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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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赠送不赠送我们这边也看不到,因为销售的时候,它也是很多阶段,不是同时段卖的,不同阶段可能说法不一样,这是一种促销方式。”

 
既然这位工作人员没有否认这就是一个车位,那能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和业主们单独签订车位合同呢?工作人员说,这一条是格式合同,其中有个“若”字,“若”就是如果发生赠送或者买卖,才另外签协议,车位已经含在里面就不需要签,如果在房子以外还有交易,有另外的车位买卖、赠送,这种需要签订合同。


此外,这位工作人员也坦言,他们的合同里并没有就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过说明,也没有在销售时明确告知过业主有关车位的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虽然开发商否认了车位买卖行为,但不能否认车位还是以商品房的形式卖给了消费者的事实,同时正是由于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对于车位交易形式的不同表述,给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带来了误导,才造成了这个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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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丁汀:

“房开商在销售房子的时候,应当尽到解释说明的义务,让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能够明明白白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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