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则“未领预售违规收费!
南昌赣电中心顶风作案!”的消息
在网上流传。
有网友爆料称
位于南昌市八一桥头的赣电中心项目,
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就“以优先选铺、享受折扣”的名义
让意向客户缴纳认筹金至第三方公司账户。
“还没开盘就可以收钱吗?
赣电中心这不是在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吗?”
该网友对此表示质疑。
网友爆料:
赣电中心收取2000元认筹金至第三方
“我们开启认筹不到5天,三分之一的商铺就已经被预定了,你再犹豫就选不到这么好的商铺了!现在只是认小筹,交2000元就能提前选定商铺,如果不买,2000元也可以退。等到年后开盘前有一个大筹,还会有更大的优惠!”
该网友称,销售人员还承诺交了定金就会开收据,消费者可将此作为后期购买商铺的凭证。但细心的网友发现这张《VIP客户登记表》上盖章一栏并未加盖任何公章。对此销售人员解释称:“我们只会在这个表上签字,不会盖章。但交了订金后,我们会跟你另外签一份《客户定金合同》。”
记者求证:
销售人员表示未拿证但位置好的商铺已经定出去了
但一名肖姓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一楼位置好的商铺早就已经定出去了,你想买好位置除非有关系,否则根本买不到。一楼价格估计在6万/平,二楼就只要2万左右。”
开发商:
记者再三联系未得到正面回应
随后,记者就网友反映的情况
联系了赣电集团品牌部负责人湛嫱。
“这个事情昨天已经处理了,具体情况要问赣电中心的项目负责人王总。”而王总则向记者表示:“这件事是我们黄总在负责,他出差了,等明天回来会让黄总联系你接受采访。”
1月25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王总,
对方称在外忙,
并表示当天一定会和记者联系。
而截至记者发稿前,
赣电中心仍未对此事作出任何正面回应。
律师说法:
开发商未取证不得进行预售和收取任何费用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变相收认筹费
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1月25日,记者采访了
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
刘律师明确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刘律师提醒消费者,
如遇到此类开发商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
可向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
相关部门可视情况对开发商限期整改,
并暂缓向其发放预售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还可罚款处理。
来源:江西晨报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