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辽宁盘锦女子小亮来到兴隆台区步行街的萃华金店盘锦店,打算把自己手上的一口金戒指以旧换新。
这个戒指是小亮的妹妹小贝送的礼物,妹妹告诉小亮,这个戒指可以换同是一口金的新款。小亮到店以后先选了一款2354的戒指,店员介绍购买这款戒指以后可以换新款,只需要补差价就可以,无需其他费用。小亮询问购买这款后再换2000元的是否可以,店员只是表示这样小亮吃亏不合适。这时小亮拿出自己原价2398元的戒指给店员看,问店员自己手上这款可不可以换定价2354元的新戒指,店员却表示“不行”,如果要换,需要交200多的递增费。这时小亮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递增费”这回事。
小亮认为,在提出用手上的戒指以旧换新之前,店员一直强调以旧换新、只补差价、无需其他费用,只字未提“递增费”一事。店员看到自己换低价商品就要收递增费,和之前的说法完全矛盾,这让小亮当场面露不悦。随后店员解释,新选商品要比原商品价格高才不会收递增费。她让小亮除了选定2354元的那款,应该再选500多的商品,这样就补差价就可以,无需递增费。小亮又选了不足500元的商品,并告诉店员绝不会再加购。店员看出小亮生气,称去请示领导离开片刻后回来为小亮结账,表示这次差几十元钱就破个例,收下了小亮交的400多元钱。
为什么免费的以旧换新低价针对低价商品时却要交递增费?这个费用为何消费者事先不知情?这个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5月27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萃华金店盘锦店。一位经理告诉二三里,一口金首饰以旧换新,新首饰高于原价500元以上,只需补差价;不足500元,就需要按20%比例交递增费。“收取递增费”在每张信誉卡上都会标明,店员也会在消费者交款时告知,而且消费者要在信誉卡上签字,消费者是绝对知情的。至于20%的比例,是萃华金店盘锦地区自己制定的,符合法律和行业标准。
二三里资讯也咨询了法律人士和消费者协会。律师表示,递增费是由以旧换新而来,以旧换新不是商家强加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完全可以不选择以旧换新,自然也就不会承担递增费。消协的说法和律师类似。此外消协还提示消费者,购物时要多留意商家的附加条款,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在付款前询问清楚。
(人物为化名)
(二三里编辑 刘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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