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号开始,杭州萧山区 东原旭辉 璞秀华庭小区开始办理交付手续。孙先生说,整个小区只有三户没有收到交房通知,他是其中一户。 (视频建议WIFI网络收看)
璞秀华庭小区原定最晚的交房日期是今年11月30号,孙先生提供了一份邻居的交房通知书,显示收房时间是8月10号到15号。孙先生说,现在小区业主们基本都开始收房了,可他在两个月前,突然得知无法像其他业主一样,提前收房。
孙先生:“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房子被用做公证样板间,交付的时候不能给我们交付,要征用6个月。”
孙先生的房子是在2019年1月买的,同年4月26号,杭州萧山区出台了全装修住宅监管新政,要求开发商必须设立实体样板房,必须要“所见即所得”。
当时,璞秀华庭小区是杭州第一个全装修样板房公证小区。孙先生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把他的房子征用为公证样板房,按照浙版新《消法》,样板间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这意味着,孙先生要比其他业主晚6个月收房,也就是明年2月底收房。他的房子是1幢303,情况类似的还有同层的301和304室。
孙先生:“我们看样板间,买房的时候2018年,是2楼,我们楼下,203室。它除了精装修以外,里面还有一些家具,桌子,桌椅这些东西,他做了一些额外的装修,装饰,如果真的是这样所见即所得的话,其实他们可能就不一样,可能就会有赔钱怎么样的。”
孙先生想看一看自己的房子,工作人员把他拦住了,直接带到了物业。
孙先生的妻子:“应该说是全浙江首例,所见即所得的样板间,但是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选用的房子就是我们家。”
杭州天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 任经理:“还是想着一个和解,然后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形式(那就是当时没有通知他要做公证样板房)交付之前有通知(那有没有过失呢)这个我们也愿意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这边的要求还是过于巨大了。”
任经理表示,为了方便公证拍摄,他们放弃了原先2楼的销售样板房,选了3楼89方、129方和139方三个相邻的户型。孙先生说,最开始他们提出的赔偿金额是20万,但只是预估的。
孙先生:“20万的依据是自己估计的,因为自己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跟其它装修之间的合同,后来我们也找律师去算了(孙先生的妻子:算下来是105338块钱,多附加的一个要求,就是免3年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
杭州天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 任经理:“按照合同约定是3个月的补偿,那我们是出于没有先告知也好,出于情感上的补偿也好,我们是愿意6个月的延期交付的补偿。”
开发商方面的意思是,按照合同最晚11月30号交付,实际会在明年2月30号交付,按3个月计算违约金。他们再补偿3个月违约金,总计在6万块钱左右,这跟孙先生的期望差距较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目前,孙先生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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