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 | 登陆 | 网站繁體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长沙社区通 做长沙地区最好的社区门户网站 正在努力策划制作...

您的位置:长沙社区通 > 新闻 > 国内 > 视频 > 为退五千元定金 女子和孕妇死磕到底?事发武汉
为退五千元定金 女子和孕妇死磕到底?事发武汉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7-08-26 点击:

现在这个社会

是以诚信为本的社会

如果有人经常出尔反尔

那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是也有人

毁约也就算了

还要拿回自己的损失

否则,不管你是谁

她都会死磕到底

哪怕这个损失

仅仅是五千块钱的定金

在武汉,有两名女子,因为五千元的定金争破了头,两人谁也不让谁,特别倔强。

违约后还想退定金?

视频里两位女子坐倒在地,满脸泪水。红衣女子姓胡,在光谷开了家小店,她告诉帮女郎孙瑶,自己因为怀孕,需要转手门面。有位向女士和她谈好了价格,交了定金,本来是要接手这家店的。

没过几天,向女士突然变卦,要求退还五千元定金,理由是胡女士变卖了店内沙发、空调等物件。如果不退钱她就来闹事。

为要押金去店门口闹事

胡女士认为,向女士毁约,因此不愿意退五千元定金。向女士没拿到定金,就真的每天去胡女士的店门口闹事了。

双方各执一词,谁是谁非难分辨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帮女郎邀请向女士来到胡女士的店内进行调解。

向女士表示,胡女士从来没有说要空转,却在收了定金之后私自变卖了店内沙发、空调等物件。而胡女士却坚持在电话沟通的时候已明确告知是空转。由于口头协议无从查证,定金收条上也没有标明和约定,因此谁对谁错不好说。帮女郎孙瑶提出,双方各退一步,解决矛盾。

为了五千元,她曾要害孕妇流产?

向女士提出退四千元,胡女士却不同意,因为这件事,她特意去开了保胎药,自己也有损失。

帮女郎艰难调解,双方各自让步

眼见双方开始互相指责,调解陷入僵局。帮女郎只好私下分开协调,向女士答应承担部分损失。

帮女郎两边协调,最后在五百元上。调解再次陷入僵局,帮女郎只能不厌其烦的继续劝说双方。

几经波折,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定金各自承担一半,现场退款并承诺今后互不干扰。

(详情请戳↓,建议在WiFi下观看)

这事说实话,双方都做的不是很周全,空转店面和带货转店是两码事,两人没有事先把条件讲清楚,合同里也没有写明白,最后起了纠纷,耽误时间、金钱和身体,真是得不偿失啊!

而且定金不同于订金,一旦交付了,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应,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得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而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这个定金就拿不回来了。

向女士其实可以选择更加平和的解决办法,但是她却跑到别人店门口捣乱,还扬言要害胡女士流产,这种做法让小帮都感到丢脸!

为了避免类似的一些纠纷

关于定金,还有这些知识你可以了解!

 

使用定金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二、适用定金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为了使当事人在订立定金合同时,能准确、合理的设定和适用定金罚则,真正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现就设定和适用定金时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如下:

(一)应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若当事人希望通过给付或收受某种金钱作为债的担保时,应明确约定为“定金”,而不能约定为“订金”。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定金合同时,必须使用“定金”而不是“订金”,否则,将不能起到对债的担保作用。

(二)应注意定金是实践性合同。

定金合同从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若双方当事人仅订立了定金合同,但并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合同并不生效,同样不能起到对债的担保作用。若双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的金额,多于或少于定金合同约定金额的,视为对定金合同的变更,但若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则不能视为对定金合同的变更。

(三)应注意设定定金数额的限制。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因此,当事人设定定金数额时,并不是越高就越有保障,而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定不得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定金。

(四)应注意定金适用的限制。

定金罚则,作为一种相对比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适用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因此,除了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和解约定金(以定金罚则为解除合同条件)外,违约定金,一般要求须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若轻微的违约,并没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可以适用定金罚则的,应遵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TAGS:视频 |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顶一下
(0)
踩一下
(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更多>>长沙常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