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贫不救懒,扶贫先扶志。当下,脱贫攻坚纵深推进,鏖战正酣,贫困群众在政策扶持下,勤劳致富,涌现出许许多多奋力脱贫的感人事迹。然而,大方县对江镇营兴村一男子争当贫困户不成,竟公然辱骂村干部,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11月14日,大方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接到营兴村村委会主任游某报警 ,称被人酒后在电话中辱骂。接到报警后,高店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李某精准扶贫资格和低保资格被村民委员会评议取消后,因此怀恨在心。11月13日,李某在陈某门口公然辱骂村委主任游某,11月14日,李某酒后又打电话辱骂村委会主任。
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对江镇高店派出所教导员 罗国政:
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根据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过民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违法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在此提醒类似于李某的群众,自己多年享受精准扶贫和低保资格,现在其资格被村民委员会评议退出,是国家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必然结果,作为一名曾经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群众,要懂得感恩和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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