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一名31岁的乘客突然倒在大巴车的过道上,之后大巴行驶一个多小时。直到到站后,该乘客才被发现但已经死亡,由此引发了乘客和巴士所在客运公司之间的一场纠纷。 这段监控画面记录的时间是2020年3月2日,一辆从屏南县到宁德市区的大巴车上,12点20分49秒的时候,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乘客周陈突然倒在了过道上。此时大巴还处在行驶状态,身旁的其他乘客似乎没有发觉有人倒地。 1个多小时后,大巴到达宁德客运北站,坐在前排的乘客才发现了倒地的周陈,并且通知司机。司机试图对周陈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但当120的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周陈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家属认为,周陈在大巴行驶途中身亡,当时售票的屏南县汽车站应该承担责任,而车站的回应让家属不满。 家属: 我们要求车站给一个说法,但到现在为止,车站说这个不关他的事。 周陈的家属认为,售票的屏南县汽车站应该对周陈的死亡负责。对于此事,屏南县汽车站又会如何回应呢?帮帮团记者和周陈的家属前往汽车站了解情况。 屏南县汽车站的站长认为周陈的死亡和车站没有关系,并带着记者查看了当时事发的客车。站长表示,事发车辆属于宁德客运分公司,只是在自己这里发车而已,家属们应当去找事发客车所属的宁德客运分公司进行沟通。 而在之前的沟通当中,家属和车站方面出现了分歧。家属表示宁德客运分公司给出的回复是:由于周陈是在屏南上的车,让家属找屏南汽车站。 对于家属和车站方面出现的分歧,调解小组决定和周陈的家属前往宁德客运分公司了解情况。宁德客运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具体死亡原因,需要进一步做尸检。 但周陈的家属认为,周陈的死亡并不是由于自身隐疾而导致的,作为父亲也不忍心看到儿子开膛破肚。由于遗体没有进行尸检,周陈的死亡原因目前也无法确定。 法医也跟我有说,大概是窒息死亡,我儿子死了,还要把他开膛破肚,我做父亲的做不到。 在死亡原因不明确,客运公司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家属提出另一个质疑,认为即使没有进行尸检,周陈倒在过道后,客车多次停车上下客,驾驶员却未对周陈采取任何措施,应该承担责任。 家属: 从倒下到车站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中途还有多次的上下客,要是驾驶员能上前扶一下,或者送到医院也可能不会去世。 客运公司: 对于可能客运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林经理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林经理: 我们不会逃避我们的责任,如果你觉得我们有责任,可以去起诉我们,该多少我们赔多少。 但家属方面认为,走法律途径会拖的太久,希望通过调解解决,尽快让逝者入土为安。 双方对于补偿 存不同意见 调解员建议,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尽快的解决事情。对此,客运站林经理提出由于无法界定具体的责任,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赔偿3到5万元。 只能作为人道主义补偿,赔偿三到五万元左右,我们不知道具体要负什么责任,没办法处理,如果要更多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 撇开所有的责任,整个人好好坐在车上死掉,再怎么人道主义补偿,你也不能说五万块钱。 对此,客运公司林经理再次向记者传达了客运站方面的赔偿方案:如果是赔偿就需要走法律程序,但是从人道主义方面,可以在五万块钱以下进行补偿。 如果家属方面不接受,客运站还有另外一个补充方案:客运公司可以先预支死者丧葬费,让逝者入土为安。死者家属后期可以提起诉讼,公司按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得知客运公司的方案,周陈家属进行了退让,提出十万元的补偿。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客运站的林经理。 超过五万,我们没办法走程序,如果真的要解决,我们可以多加一万,总共六万。 双方签订协议 事情得到解决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同意按照6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的方案,签订了协议,事情得到解决。
不逃避责任 愿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但家属代表对此
却有不同的理解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