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蒲城县蓬尾村的熊庆国(化名)反映,邻居张建伟(化名)在平时出行的山间小道栽种了多株桂花树,导致通行受到影响,希望调解小组介入帮忙,与邻居沟通。 张建伟在小道栽树 影响通行 熊庆国的儿子熊瑞(化名)向调解小组抱怨, 因为家中最近想要重新修盖房屋, 为了方便车辆的通行只能从这条小道经过, 但是几天前发现, 小道中央却多了几株桂花树, 根本无法通车。 南平市浦城县水北街司法所接到熊庆国的请求后, 所长廖理旺介入调解本案。 在廖理旺与蓬尾村村委的帮助下, 调解小组找到熊庆国的邻居张建伟了解情况。 张建伟:拥有茶山管理权 小道并非常规道路 对于存在纠纷的这条小道, 张建伟直言,这本来并没有路, 只是一座茶山的小山坡, 而他拥有这座茶山的管理权, 为了将茶山的资源利用起来, 他在山上种了许多果树。 但熊瑞表示,事实并非张建伟表述的那样。 对于这条小道存在的争议, 双方各执己见,情绪激动, 调解小组将他们分开调解。 调解员:邻里应多沟通 切忌用暴力解决问题 张建伟儿子张军(化名): 熊庆国跟村里的人来调解过,但调解了他不同意,蹲下去要拿棍子要打我,村干部全部看见了。关于路的事情,首先他要向我道歉,然后双方和谐地来谈一下。 调解员廖理旺认为, 熊庆国虽然没有对邻居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但还是该为冲动的态度道歉。 对于调解员的提议,熊庆国表示同意。 此时,王美如向调解小组透露一个信息, 在正月初五的时候, 熊庆国一家曾以非常恶劣的态度 前往他们家中协商此事。 她要求熊庆国一家按照习俗赔礼道歉。 经过调解员的劝说, 这对邻里的紧张关系得到缓和。 关于小道的使用权的分配问题, 调解员提出不动产应当给相邻人提供便利。 调解员 这个茶山你有管理权,按照我们《民法典》291条,规定关于这个不动产相邻的权利人,对相邻人应通行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该提供必要的便利。 但调解员廖理旺认为, 以后的损害都是还未发生的, 应该先针对眼前的桂花树的损害来谈。 双方签订协议 矛盾化解 针对调解员的建议,双方表示认同。 经核算, 熊庆国补偿给张建伟共1000元 桂花树损害费用。 双方签订协议,并且现场付清。 在调解的最后, 调解员廖理旺认为, 邻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遇到纠纷时双方一定要平静理智对待, 避免矛盾扩大化, 多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 推己及人,才是解决矛盾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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