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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电捕鱼被刑事拘留!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8-06-15 点击:

3月1日至6月30日,常德市进入春季禁渔期。6月14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水上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捕鱼案件,当场抓获嫌疑人娄某,并认定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据介绍,这是武陵区今年查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案。

6月14日凌晨3时许,水上派出所民警在沅江巡逻,当巡至沅江大西门河段时,发现岸边上一名男子行迹十分可疑。“男子当时头戴电灯照明,身背渔具,手拿塑料桶,疑似电捕鱼。”该所办案民警说,当时他们准备上前盘问时,男子突然驾船逃跑,并将渔具扔在芦苇里。民警见状立刻左右包抄,进行围堵。经过一番较量,该男子见无处可逃,只好束手就擒。民警当场查获电打鱼所得鲤鱼、鳊鱼、鲫鱼等30斤,收缴电打鱼电瓶、升压器、网兜等作案工具。

经查,男子姓娄,现年53岁,鼎城区人。最近,娄某购买了一艘7.5匹马力汽油动力的塑料船,平时他将船停在沅江大西门河段时岸边,今年禁渔期以来,他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多次驾船在沅江城区段实施电捕鱼。娄某所持的电捕鱼工具瞬间释放电流可击晕击死方圆百米内各类鱼虾。他再将被电击的各类野生鱼捡上船,待次日清晨销往周边地区。

水上派出所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娄某电捕鱼的行为直接破坏了沅江渔业生态环境,造成野生珍稀鱼种数量不断减少。被电击后的鱼即使侥幸存活,小鱼也生长缓慢,大鱼则丧失繁殖能力。民警特别提醒,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是行为犯,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这种行为就触犯刑法,而电打鱼的行为在非禁渔期也是禁止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地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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