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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泽云·幸福里小区宾馆扎堆 业主不堪其扰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9-03-05 点击:

"整栋楼开了很多家宾馆,人员进进出出,哪有安全保障?”3月3日,常德市民王先生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他所住的泽云·幸福里小区1栋1单元开了很多家宾馆,门禁形同虚设,消防通道堵塞,给业主的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

3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泽云·幸福里小区1栋1单元,发现该楼栋共有两个出入口,一个在小区内,一个在小区外,小区内的有门禁系统,无卡人员无法进入,而小区外的朝常德大道方向却是大门敞开,墙上密密麻麻布满了多家宾馆的广告。据记者了解,该楼栋2至6楼和14、15、17楼均有宾馆在营业,有的宾馆是整层买下,自己隔断成小房间,通道十分狭窄。不仅如此,记者走进消防楼梯时,发现里面堆满了晾晒的床单、纸盒等杂物,行走非常艰难。“现在是电梯经常坏,楼梯又被堵死,一旦发生火灾,我们怎么逃?”1栋1单元的业主对该栋的消防安全表示担心。

"以前是一个老板整栋买下来想做酒店,没做成,后来就零星卖掉了。现在这些小宾馆都有营业执照,我们拿他们也没办法。”服务该小区的昌盛物业的黄经理对记者说,1栋1单元1至2楼是商业性质,2楼以上是住宅。因为宾馆营业,所以电梯使用频率高,门禁也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之前开过很多协调会,但最后都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对此,湖南博集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锋认为:

泽云·幸福里1栋1单元内的宾馆营业者是将住宅改变成了经营性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想要将住宅改变成经营性用房,需要征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同意,如果其他业主事先不知情,或是对此有异议,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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