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吃一碗地道的津市牛肉粉
将车停在路边
忘记“拉手刹”撞向两车
所幸无人员受伤
该男子依法承担了1500元的维修费用
男子为吃一碗地道的津市牛肉粉 将车停在路边 忘记“拉手刹”撞向两车 所幸无人员受伤 该男子依法承担了1500元的维修费用 5月9日上午,常德男子毛某秋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07E**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常德前往安乡县。10时许,毛某秋沿省道S205由南向北行驶至省道S306津市市毛里湖镇一超市门前路段时,毛某秋与同行老乡合计到镇上吃一碗远近闻名的津市牛肉粉,一饱口福,于是将车辆熄火停靠在路边。 没想到毛某秋的米粉还没吃完,早已熄了火的三轮摩托车竟突然自行发动,径直朝前行驶。三轮摩托车一直朝前行驶了10多米,直到卡在路边停靠的两辆小轿车中间才停下来,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10时20分许,津市交警大队毛里湖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交警调查发现,该起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毛某秋停车后因粗心大意没有采取驻车制动(即“拉手刹”),依法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辆小车1500元的修车费。 津市交警提示,不拉手刹造成的溜车撞车事故中,轻则撞车撞墙、重则车毁人亡。为防止溜车,停车后必须采取驻车制动,拉紧手刹,尽量远离斜坡,选择平坦路段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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