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给湖南这些县市区发钱了!
7月4日,湖南扶贫办官网发布了《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的通知 》。这批扶贫资金涉及全省14个市州,总计93406万元!
具体内容
▼
各县市区扶贫办:
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现将 2017 年中央第二批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下达你们。资金已 由省财政厅下达(湘财预〔2017〕73 号)。请认真学习中央 和省领导关于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的重要指示,按照财 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从严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一、资金安排原则。本批次资金全部按照因素法测算到 县。在测算的因素中,贫困县考虑了扶贫因素、雨露计划因素、小额信贷贴息因素、风险补偿金因素和贫困倾斜因素五 个因素;非贫困县考虑了扶贫因素、雨露计划因素、小额信 贷贴息因素、风险补偿金因素、资金绩效考核奖励因素和贫 困倾斜因素六个因素。
二、精准使用资金。本批次资金的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 到县。其中,贫困县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 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 政办发〔2016〕53 号)及县级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 施方案的要求及内容,统筹整合使用本批次资金;非贫困县 的项目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由县市区扶贫办商财政 局联合审批或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三、加快资金拨付。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以县级 脱贫攻坚规划和当年脱贫计划为引领,将本批次资金尽快落 实到精准扶贫项目上;同时,加大盘活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 度。在接到此通知后,要尽快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 管理子系统中作资金到账处理,并及时将资金的安排和相应 的项目及受益情况录入系统。
四、全面公示公开。各地要创新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 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 常态化公开。
五、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各地要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探索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各负其责,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项目实施的风险防 控措施,建立问题发现、快速处理的反应机制。发挥驻村工 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线监督作用。配合纪检监察、检察、 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监督工作,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具体有哪些县市区?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乡!
↓↓
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表
(单位:万元)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有了中央的财政支持,
咱家乡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