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
买房是件大事,总想着要买到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房屋。于是,一些开发商常常会利用市民的这种心理,大张旗鼓地宣传“买到即赚到”的消费概念,甚至用“饥饿”销售的模式攻下消费者的心防,提前预售,甚至是违规预售。8月5日,云龙示范区的“悦湖春天”二期项目开盘,八百多客户争抢四百多套房源,其结果可想而知。
许多客户对于开发商的营销形式产生了质疑,他们认为自己是被“忽悠”了才来这里买房,因为事先口头承诺的最高单价不超过4800元的说法没有兑现,基本上每个户型的单价高出几百元至近千元不等。
400多套房源,怎么会有近千客户争抢房源呢?原来啊,在今年的六七月份,许多客户以预付房款的方式,分别交纳了一个3000元和12000元,与一家名为长沙怡生乐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但收费的名目却是咨询服务费。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许多客户并不明白这个咨询服务费到底是什么费用,甚至有的客户连服务协议的内容都没看清楚,就相继交了两笔钱,并且这两笔钱都没有开具发票或收据。
“悦湖春天”项目在市内某写字楼内,举行了开盘活动,几乎所有预付过咨询服务费的客户都参加了,但是活动是以摇号的形式,让现场的数百名客户排队进场选房。许多客户说,现场一波接一波人进场,选一套房仅有三分钟的时间考虑买或是不买,他们根本来不及搞清楚。
针对这份服务协议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仔细查阅后发现,购房者是在开发商那买房,并非从第三方服务平台那买房,咨询服务费只是一个收费名目罢了,其目的就是想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打击。经记者调查核实,悦湖春天新开盘的四五六七栋在今年的7月20号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客户都预交了所谓的3000元咨询服务费。
据了解,早在2006年7月10号,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认筹、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在这种“巧妙”的营销模式效应下,许多交纳了这所谓的咨询服务费的客户没有选到合适的房源。对此,株洲绵绣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场经理曾红军表示,那些咨询服务费都是长沙的一家广告公司收的,他们只是合作关系,营销模式完全合理合法。预交了1.5万元咨询服务费的客户是可以在20天之内原路退还的,而至于那些还想购房的客户,他们也将后续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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