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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申报中央补助!长沙已明确可申报10万元补贴、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9-10-11 点击:

最新消息!
老旧小区改造
将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当中明确加装电梯项目
可中央补助
记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由该厅联合湖南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下发。
《通知》指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并明确加装电梯项目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我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推进力度,上述两部门决定开展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为此,《通知》明确,各地相关部门要在坚持以民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抓好加装电梯计划项目实施。下一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纳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支持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将符合加装电梯条件且群众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项目列入当年加装电梯项目计划。该项目上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可申报10万元补贴

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

此前,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细则》不仅简化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而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一次性给予每部电梯10万元的补贴申报过程中也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从去年到现在,沙内五区和高新区经过审批,已有19个小区投入使用!
- 1 -
意见统一并签订协议
即可申请加装
根据《细则》,申请人需征求相关业主形成增设电梯的统一意见并签订协议,明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筹集方案和分摊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并将协议、设计图纸等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2 -
收到资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细则》在增设电梯办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与并联备案,且对办理时限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当中还明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增设电梯的土建工程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这也意味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环节大大减少,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间。
同时,《细则》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的资料清单、办理步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遵循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保障的办理要求,实行专人、专章、专窗、专办办理。据悉,目前全市各区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明确专门的窗口工作人员,并公布办公咨询电话。
- 3 -
财政将给予补贴
以及减免报建等相关费用
《细则》明确,将对内五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采取市区共同分担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每部电梯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在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设电梯的申报过程中,除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不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细则》还规定,增设电梯涉及电力、通信、水业、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或收取成本费用,予以优先办理。
- 4 -
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
共增设电梯68台
从去年到现在,长沙内五区和高新区经过审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共增设电梯68台,正在进窗待审批的共有52台,摸底拟增设电梯360台。
目前,长沙正通过调查摸底,决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增设电梯意愿强烈、业主协调相对容易统一等具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增设电梯的试点项目,推动增设电梯从点到面发展。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
增设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
一、增设电梯联合备案申报所需资料
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报告
2.相关业主协议书(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的预算、筹集、分摊、使用方案;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方案)
3.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需提供)
4.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房产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5.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征求业主签名意见表(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
6.设计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7.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公示公告材料(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公示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提出反对意见视为不反对)
8.社区备案意见
9.施工合同、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
10.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出具的地勘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特种设备、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由设计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及出具的审查报告
11.电梯总平面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2.电梯方案设计报建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承诺书
二、城建档案馆存档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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