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杨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肖某,得知杨女士是银行工作人员后,肖某谎称自己是国家电网主管,不久两人见了面,并以男女朋友相称。
2016年9月,肖某谎称做花木生意需要投资,向杨女士借钱,随后他又以办事需要钱为由,并伪造盖有某商业银行印章、签名、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取得杨女士信任后不断索要费用合计70多万元。
一年后,起了疑心的杨女士向警方报案。没想到,经过查证,肖某并不是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他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骗来的钱财已被用于赌博和日常娱乐消费挥霍一空。
近日,株洲芦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官提醒,网上交友需谨慎,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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