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常德论坛有网友发帖称,所居住的住宅小区常德万达湖公馆A区4栋1单元三家住户,私自将房屋住宅改为商业性质,十分影响公共安全和资源使用。
随后,常德市房管局部门官方账号在2月18日早上8点26分,发帖(18楼)回复称,根据《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将住宅性质变为经营用房。
紧接着在早上8点28分,该账号又“盖”了第19层帖子,帖子中出现了“这个应该是工商行政部门乱作为造成的”、“是谁审批了营业执照”等字句。
常德市房管局疑似直接点名批评工商局截图
随即,没多久该贴马上被删除。
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业主私自将房屋“住改商”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影响其他业主的生活,而且开设在居民楼里的经营性机构隐蔽性比较强,往往不利于相关部门监控查处。到目前,该贴尚未有相关部门回复,对该楼盘住改商问题的具体处理进展情况。
小妹辣评:
事件中网友发帖称,常德万达湖公馆有住户私自将房屋住宅改为商业性质,十分影响公共安全和资源使用,而对此常德市房管局发帖盖楼“这个应该是工商行政部门乱作为造成的”、“是谁审批了营业执照”,让广大吃瓜群众“一脸懵”,随即马上删除,更是广大网友留下无限遐想。
诚然,让普通百姓明细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也是职能部门回复的应有之义,但住宅小区私改为商业用房,对这个小区而言,是否仅仅只是工商行政部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考量。至于常德房管局“这个应该是工商行政部门乱作为造成的”、“是谁审批了营业执照”等的回复言论,究竟是不是“甩锅”工商行政部门,究竟包含多少层“深意”,我们无从得知。
不过,小妹认为,当有市民咨询或者求助时,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是“去哪投诉最有效”、“哪个部门能解决这个事情”之类,把解决方式放在第一位、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才是应尽之责。该部门如此之回复,不仅不妥,还有“甩锅”之嫌,随即一删了之更是显得“自认理亏”。试想,数次经历“求助无门”的困境,寻常百信是否会寒了心?无数次的“作为”都要舆论倒逼来实现,职能部门还何谈公信力?
要知道“为人民服务”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应该是职能部门的职责根本。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相关部门能站出来,让这个楼盘的问题尽快依法依规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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