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首付弹个车”
这么优惠的条件
想买车的你会心动吗?
可别急着动心
它有可能是个“坑”
今天(7日)上午,夏先生向政法频道投诉称,2017年3月,他在“弹个车”平台支付了20040元首付款,签订了4年的按揭还贷协议购买了一辆标致508小车,每个月需还3000余元车辆贷款,本以为还完车贷,车辆就属于自己了,可夏先生还了一年贷款后,竟然从平台得知,他并非购车,而是租车,每月所还的也非贷款,而是租金。
▲夏先生在“弹个车”平台“购置”的小车
消费者面临车财两空
质疑平台涉嫌欺诈
夏先生表示,当初签订购车协议时,平台表示还贷一年后,车辆才能过户到客户名下。在此之前,车辆归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所有。
按照这个约定,夏先生还贷一年后来到位于长沙县凉塘西路微车城的“弹个车”线下门店进行过户,却从门店工作人员处得知,自己是租车并非购车。
与夏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购车人,他们建立了一个维权群,群内初步统计,有800多人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吴女士也是其中之一。
我去转户,结果他们说我不是购车是租车,要我续租,我不肯,我明明是买车啊。结果他们就在6月份的时候把我的车拖走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今天上午,记者在吴女士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长沙县凉塘西路微车城的“弹个车”线下门店。但此时,门店大门紧锁,无人办公。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弹个车”官方客服电话。
您之前支付的就是租车款,后面的也是,这个就是租车款。客服人员表示,自始至终,客户支付的都是租车租金。随后,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自己与“弹个车”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
记者注意到,这份合同为融资租赁协议,甲方是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内容条款包含:融资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甲方标的车辆及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付租金及月付租金等。
吴女士表示,当初自己是在长沙县凉塘西路微车城“弹个车”线下门店买的车,看车时,自己曾向销售人员明确表达了购车意向,对方并未提醒自己实为租车,也没有特别提及融资租赁协议。这份电子合同是在店内工作人员指导下操作完成的,她也没有仔细查看,并且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她的手机就收到了一条购车订单完成信息,而非租车订单信息。
我们一直都是买车,从来没有说过是租车,我们这个订单写的也是购车。由于“弹个车”平台并没有对此作出回应,多名消费者表示将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出租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了真实情节,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该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所付款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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