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杀并销售野生的鸟、蛙
是犯法的
然而总有这么小部分人
只图自己利益
肆意捕杀鸟类
近日,衡阳县这4人被抓了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击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衡阳县公安局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行为重拳出击,持续发力,连续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件。
8月30日,渣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渣江镇猫公岭地段猎捕野生动物。渣江派出所迅速反应,立即出警,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龙某良,缴获获猎捕工具1套、猎获物野鸡4只。
经查:龙某良在晚上使用优盘播放噪音的形式,驱赶野鸡,待发现后,立即使用强光头灯照射的方式促使野鸡瞬间致盲,再用事先准备好的网兜猎捕野鸡。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良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8日,金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金兰镇甘溪村有人在猎捕野生动物。该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抓获正在猎捕“麻拐”的黄某友、黄某春二人,并现场查获被猎捕到的猎获物3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友、黄某春采用强光照射的方式猎捕蛙类野生动物,准备中秋节食用。经鉴定3只蛙类均为三有保护动物棘腹蛙。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友、黄某春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1日,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西渡镇梅花村有人架设丝网猎捕鸟类。经调查走访发现吕某元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吕某元于今年6月底雇请工人冯某、刘某在梅花村西界路(未通车)两侧架设大量丝网,至民警发现查处时,丝网上猎捕有鸟类野生动物死体5只,且均已高度腐烂。经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专家现场鉴定,1只为池鹭、1只为牛背鹭、1只为普通翠鸟,2只不能辨识。
日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元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衡阳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如发现有人非法猎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
可随时拨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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