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唯一的住房,养老的保障。 今日上午 69岁的奚女士和弟弟 出现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感激律师团队奔波5年 为她追回了被“贱卖”的住房 奚女士介绍 6年前丈夫因病去世 他曾用自家房屋给朋友做贷款担保 这套房子是丈夫单位分配的福利房 面积70.4平方米 位于长沙开福区教育街 如今周边房屋每平方米价格涨到1.5万元左右 奚女士到房产部门一查 发现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 已于2008年2月被过户到了别人名下 这套房子价值百万元。这不仅是财产的问题,也是丈夫留给我的念想,是我安身的住所。 接受委托后,律师韩颖通过走访调查,摸清了案件基本事实: 2007年年底,奚女士的丈夫用自家房屋为朋友蒋先生借款15万元提供了担保,期限一个月,月息及手续费合计高达20%,同时他还办理了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并进行了公证。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在没有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情况下,利用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该房屋以8万元的低价卖给了自己的妻子。 韩颖以“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策略,起诉出借人吴某。该案历经5年,4次起诉,2次撤诉,官司打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将该房屋判给了奚女士。 提醒:给人担保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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