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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担保百万房产被8万元贱卖 长沙69岁老人奔波5年终追回!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9-10-15 点击:

这是我唯一的住房,养老的保障。

今日上午

69岁的奚女士和弟弟

出现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感激律师团队奔波5年

为她追回了被“贱卖”的住房

奚女士介绍

6年前丈夫因病去世

他曾用自家房屋给朋友做贷款担保

这套房子是丈夫单位分配的福利房

面积70.4平方米

位于长沙开福区教育街

如今周边房屋每平方米价格涨到1.5万元左右

    

奚女士到房产部门一查

发现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

已于2008年2月被过户到了别人名下

这套房子价值百万元。这不仅是财产的问题,也是丈夫留给我的念想,是我安身的住所。

于是

奚女士开始了维权之路

……

接受委托后,律师韩颖通过走访调查,摸清了案件基本事实:

2007年年底,奚女士的丈夫用自家房屋为朋友蒋先生借款15万元提供了担保,期限一个月,月息及手续费合计高达20%,同时他还办理了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并进行了公证。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在没有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情况下,利用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该房屋以8万元的低价卖给了自己的妻子。

韩颖以“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策略,起诉出借人吴某。该案历经5年,4次起诉,2次撤诉,官司打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将该房屋判给了奚女士。

   

提醒:给人担保要谨慎

  

“为人提供担保,并非签个字这么简单。”韩颖提醒,担保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为别人还债的一种行为或者说是一种承诺。生活中,有些保证人担保时比较随意,以为只是作一个证明,欠的钱总是由债务人自己偿还的,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不能偿还的时候,法院会追究借款人的责任,和担保人没关系。这其实是一种误读。按照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在为别人担保时应当谨慎,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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